我曾经帮两位好朋友搬过家,永远地离开曾属于自己的家,他们都离婚了。那时,我正想哄着女友伸出小手,和我一起共度今生。
走进第一位朋友的家时,他的脸上还带着不久前一次“战争”留下的痕迹。对着门口的那面大镜子已经破碎,难看地咧着嘴冷笑。 面无表情的女主人说:来了,欢迎。墙角里,他们五岁的小女儿茫然地看着形同陌路的父母和这一群曾经在这里谈天说地,喝酒聊天的人。 法院的同志拿出一张清单,严肃地说:照上面写的分吧。说是分家,其实我的朋友除了一个书柜,什么都没要。来之前他对我们说:请兄弟几个来不是干什么活,是我怕自己看见那个家,看见女儿撑不住啊。 分书时出了点岔子,俩人为一套90年的《读者文摘》又争了起来,最终,决定拆开装订住的线绳,一人一半。一起来的司机在旁边嘀咕:有意思,冰箱电视不争,倒为几本破书翻脸,这书看来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分家快到尾声,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女主人拿出几块钱交给小女儿说:买挂鞭送送叔叔们。一直缩在一旁的小女孩突然嘤嘤地哭了。 我们也愣了,我说:大姐,别让孩子做这种事!她不理我,话语更严厉了:快去,去去房里的晦气!
第二位朋友已经离婚了近一年,却仍和前妻住在一起----分室而居。因为,房子是女方的,他没有地方可去。 历尽周折,他找到了一间10平米的小房,对我们说:你们帮我搬个家吧,看什么该要就要,看什么该扔就扔。我就不去了。
的确没什么可搬的,我们四个人有一半空着手,低着头出了门。
十年过去了。我的第一位朋友的前妻曾在他的面前痛哭,为当年的失去理智悔恨,希望能再续前缘。现在,这位朋友的妻子文化不高,有钱,也不坏。又有一个孩子,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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