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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千万别做!绵阳41人因这事被抓!

 Loading69 2020-08-04

今年6月以来

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深度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专项行动违法犯罪

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千万别做!绵阳41人因这事被抓!

截至7月底,全市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采取强制措施 28人,移送审查起诉11人,查扣涉案船只4艘,查获非法捕捞器具65套、渔获物178.3公斤。

捕捞者们怀着侥幸心理

顶风作案

做出“电毒炸”“绝户网”

“三无”船舶、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

等违法犯罪行为

等待他们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千万别做!绵阳41人因这事被抓!

4月2日下午,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花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花荄镇西桥村草溪河段有人使用药物毒鱼,现场抓获嫌疑人沈某,查获“甲氰菊酯”药物空瓶14瓶、渔网1套、渔获物3.798公斤。该案现已移送起诉。

4月30日,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手,串并在侦案件,在德阳市罗江县鄢家镇凤凰村抓获3名跨区域作案的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并在该三人家中分别查获舢板船、电瓶、渔网等作案工具。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陈某某、李某某三人以图财为目的,于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4日夜间,多次由张某某驾驶面包车,携带电瓶、电机、船只、渔网等作案工具,窜至绵阳市涪城区安昌河(涪城区金池小区对面河堤边),采用分别驾驶渔船,在河面分散铺开,集中围捕,使用电力电击的方式,进行非法捕鱼,多次捕捞所得大约100公斤鲜鱼进行变卖。该案现已移送起诉。

6月4日16时许,平武大印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大印镇华嘴村大房基组河里有人用捕鱼器电鱼,现场抓获嫌疑人巫某、付某某共2人,查获捕鱼器、电瓶、渔网2套、渔获物0.5公斤。该案现已移送起诉。

5月26日10时许,盐亭县公安局金孔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在折弓乡笔尖村2组河道内有人电鱼。民警赶到现场,现场抓获正在电捕鱼的王某某,查获电鱼工具1套、渔获物0.2公斤,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6日,三台县公安局案管中心接三台县农业局移交“林某某、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审查,嫌疑人林某某、王某某在2020年禁渔期间于2020年6月12日21时许持国家禁止使用的电捕捞工具在三台县龙树镇梓江村梓江河段天然水域采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被三台县农业局执法人员现场抓获,查获时执法人员扣押嫌疑人林某某、王某某电鱼工具1套、渔获物2.17公斤,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月25日16时许,梓潼县公安局潼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时,发现在梓潼县潼江河东石乡柴坝村河段的禁渔区内有人电鱼,现场抓获正在电鱼的嫌疑人黄某某,查获电捕鱼器1套、渔获物4.5公斤。同时,现场还抓获正在电鱼的嫌疑人杨某某,查获电捕鱼器1套、渔获物6.7公斤。现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全市公安治安部门将

进一步加大打击查处力度

“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

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有效保护全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不过

非法捕捞到底是什么罪?

哪些行为涉嫌非法捕捞?

非法捕捞有多严重?

一起跟随小涪来看看~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何判断是否触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

二、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不具备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如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捕捞,数量不大的;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偶尔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两者的标准。

非法捕捞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哪些罪名?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在实施非法捕捞行为中,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珍稀鱼类物种(如胭脂鱼、中华鲟、白鲟、大鲵等)的,可能构成本罪;在非法经营野生鱼黑色产业链中,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珍稀鱼类物种,包括肉制成品的,可能构成本罪。

禁用的工具及禁用的方法?

禁用的工具指禁止使用的超过国家对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渔具。

禁用的方法指禁止采用的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鱼等。在实践中,犯罪分子往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水产资源。

量刑标准

个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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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要把自己送进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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