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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03 每日一税】《征管服务:应扣未扣个税罚款的追诉时效》

 每日一税 2020-08-04

【201911103   每日一税】

应扣未扣个税罚款的追诉时效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034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大家都知道,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个税税款,税务机关除责成追缴税款外,还处0.5倍到3倍的罚款,但罚款的追诉时效为多长时间呢?现将该事项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根据现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个税税款,由税务机关责成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可是,对扣缴义务人罚款的追诉时效为几年呢?有两种观点:

       观点01:追诉时效为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之一,其追诉时效为两年。

       观点02:追诉时效为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这里的“五年”是一个明确的期限规定,未附加任何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故应扣未扣个税罚款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每日一税认为,《行政处罚法》和《收征收管理法》为同一级次的法律,税收违法行为按不同法律给予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有冲突时,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和税法优先原则,应以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因此,对税法违法行为给予税收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应为五年而非二年。

      思考:如意公司2017年3月未按规定期限给予纳税申报,税务机关2019年10月能否对如意公司进行税收行政处罚?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欢迎你给我留言。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在看”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在看”,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你的向导,而你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感谢您关注《每日一税》,您的私家税务管家《每日一税》愿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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