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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7 每日一税】《增值税:已认证未抵扣专票,总局喊你抓紧来抵扣》

 每日一税 2020-08-04

【20200117   每日一税】

已认证未抵扣专票,总局喊你抓紧来抵扣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108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随着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取消,近日,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再次喊话已认证未抵扣专票可以在2020年3月1日以后抵扣。现就该话题有关事项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0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喊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已认证未抵扣专票,2020年3月1日后抓紧来抵扣。

       目前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360天内认证即可抵扣;超过360天认证的,不得抵扣,因符合规定的客观原因层报省级税务机关核准抵扣的除外。

       为什么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已认证未抵扣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缴款书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2020年3月1日后可以抵扣了呢?

       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

    自2020年3月1日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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