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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9 每日一税】《综合:无偿赠与房屋给子女究竟要缴哪些税?》

 每日一税 2020-08-04


【20200419   每日一税】

综合:无偿赠与房屋给子女究竟要缴哪些税?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199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实务中,常常发生无偿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经济行为,到底要缴哪些税,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事。现将无偿赠与房屋给子女有关涉税事项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实务中,为了助力儿女早日安家乐业、过上美好生活,很多拳拳父母想把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过户到子女名下。

       无偿赠与房屋给子女,究竟要缴哪些税?

       这个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大家都很关心,今天就与大家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结论:个人无偿赠与房屋给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免缴增值税,不缴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但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下面,我就分税种与大家讨论。

       一、增值税:免征

      个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过户到子女名下,属于增值税税法规定的家庭财产分割,按规定应予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二、个人所得税:不征

       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过户给子女,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土地增值税:不征

       个人将房屋的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二条的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因此,以继承、无偿赠与的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个人将财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该文件中并未提到“抚养”义务人,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契税:要缴

       继承不征契税,无偿赠与则应全额征收契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五、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

      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 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均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以0.0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

       综上所述,个人无偿赠与房屋给子女,免缴增值税,不缴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要缴契税和印花税。

       提醒:个人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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