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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往事:民国只是有些人的天堂

 薛白袍 2020-08-04

0:民国不是天堂


我们往往把一个逝去的时代想像的过分美好,认为那个时代都是诗酒田园。

比如,民国。

很多人心向往之,高晓松甚至说自己最想去的年代是民国或者宋朝。

北宋我也想去,但是民国还是算了,看看从民国过来的人笔下的民国是啥样的?

斯诺看到的民国是这样的

“你有没有见到过一个人有一个多月没有吃饭了?儿童们甚至更加可怜,他们的小骷髅弯曲变形,关节突出,骨瘦如柴,鼓鼓的肚皮由于塞满了树皮锯末,象生了肿瘤。

饥民的尸体经常在埋葬之前就消失了,在一些村庄,人肉公开售卖。”

饥饿几乎是民国的常态,1936年《天津日报》就曾写道当时的惨况:

今年树皮吃尽,草根也吃完,就吃到死人的身上。听说死尸的肉每斤卖五百文,活人肉每斤卖一千二百文。

物资紧张时,甚至连蒋过62岁生日时都买不到合意的饭菜,他在日记中写道:

晚课后纬儿及华秀等夫妻来祝寿,聚餐便饭,以买不到食物也。

哎,破破烂烂的民国为何有些人觉得是天堂呢。



1,伤痛

1946年12月25日,到念北大的先修班,住在姐夫家的小姑娘沈崇,晚上去看电影时天降横祸,几个美国大兵搭讪她,然后美把她架到城墙根下,阴暗之地实行了性侵。

在三个小时的折腾中,沈崇曾经逃跑过,但是又被抓回。

后来路人报了警,美国大兵被警察控制。

有人在北大校内贴墙报贴标语:系故意逗引美兵制造事端。

当时北京大学训导长兼先修班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雪屏拿走沈崇所在先修班的座次表,将沈的名字抹去,然后发表言论说:

该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学生,同学们何必如此铺张(激动)。

该主任还发表了高论:该女生亦有不是处,为什么女人晚上要上大街,而且还是一个人?

甚至有人质疑沈崇是站街女,和美国大兵是金钱交易:

少女引彼等狎游,并曾言定夜度资。

沈崇是站街女吗?不是。

她是地道的官宦世家,她的曾祖父是清朝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沈葆桢,她的曾外祖父是林则徐,父亲是国民政府交通部次长,哥哥是驻法公使。

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全国范围掀起反美浪潮。

迫于压力,1947年1月,美军伍长皮尔逊被判15年,两个从犯被判10个月。

六个月后,这些人以证据不足为名被释放了。

关于沈崇,有人传她出家了,青灯古佛相伴一生。

但是现实中她改了名从沈崇改成了沈峻,崇山峻岭没出这四个字,改了学校北大改成了复旦,然后毕业嫁人。2014年去世。


2,伶人

京剧泰斗马连良先生在民国时是大角,一个人养活一个戏班,出场费很贵。

挣钱多,对生活品质也就有了要求,马连良除了喜欢抽大烟,另一个爱好就是吃。

他吃的很讲究,他喜欢吃北京城有名的爆肚冯家的肚梁,这东西是羊胃中最厚的那条楞,一般大羊的肚梁大约四两左右,但是马连良只吃大梁,啥是大梁,就是把四两的肚梁分为三段,马先生只吃最后一段,这一段大约一两左右,每次去他都吃一两盘。

马连良还爱吃爆炒羊肉。

他吃的爆炒羊肉与众不同,去相熟的馆子吃炒肉时,伙计必须去买春华斋的鸭梨,去皮去核切成丝,羊肉出锅时放鸭梨丝。

这种吃法应该来自清朝的官府菜,清朝戏剧家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记载过一位叫施胖子的厨师擅长做梨丝炒肉,但是施胖子的炒的是猪肉而不是羊肉。

马连良还喜欢吃虾,每逢渤海对虾上市他必吃。

他吃对虾要用八寸盘装,每次只炒三对虾,吃完一盘再炒一盘绝不多炒,大约一次炒一盆,就失去了虾的鲜香味道了吧。

有时候他还会请饭店大厨到家里做饭,马家的鸡肉水饺,炸素羊尾在圈内鼎鼎有名。


3,文人

有些我们认为自古就存在的东西,可能发明的很晚。

比如我们从小学习汉字,最先接触的大约就是:人口手,你我他了。

而且老师还会教我们,这个他字分男女,称呼男人的他用的部首是人字,称呼女孩就要用女字部首。

她字在古代是没有的,看红楼梦也只有一个他而已。

她是啥时候发明的呢?民国。

1920年诗人刘半农在英国留学期间写了一首诗《教我如何不想她》首次用了女字边的她,宣布了这个字来到了人间,1926年语言学家赵元任给这首诗谱了曲,传唱四方,今年2020年,算来【她】来到世间整整一百年了。

刘半农这首诗写得真的好:

天上飘着些微云,

地上吹着些微风。

啊!

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

教我如何不想她?

月光恋爱着海洋,

海洋恋爱着月光。

啊!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

教我如何不想她?

水面落花慢慢流,

水底鱼儿慢慢游。

啊!

燕子你说些什么话?

教我如何不想她?

枯树在冷风里摇,

野火在暮色中烧。

啊!

西天还有些儿残霞,

教我如何不想她?


4,富人

民国年间,我们村有个富翁,家里站着房躺着地富的流油。

有一天来了一个风水先生,看了看他的房子,说这房子风水不好,租这房子和住在里面的人,要破财。

富翁听了很生气,让人把风水先生扭送到官府,告他封建迷信罚了20辆银子。

但是另一方面,富翁也张罗着把自己名下的天产地业,都慢慢的变卖成金银,他准备跑路了。

这时候村里发生了饥荒,村里有头有脸的有钱人都张罗着募捐钱财,开粥场赈济灾民。

这位富翁是村里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他铁公鸡一毛不拔,人们募捐的时候他则坐在在旁边鼓掌大喊:加油,你们是最棒的。

然后中午混俩馒头吃。

富翁是真的吝啬吗?。

也不是。

他已经给隔壁省的几个庙里捐了无数香火钱了,甚至他已经在隔壁省买好了产业,小儿子也送去隔壁省念书了,他留在我们村只是因为,他想把自己的大宅子,卖个好价钱。



文:薛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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