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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戏之王》:这真的是那个演《金刚狼》的休叔吗?

 四味毒叔 2020-08-04

(本文涉及轻微剧透,不想被剧透的朋友们请关闭此篇文章并立刻买一张电影票。)

今年年初的一场顶级视听体验,来自二十世纪福克斯的

《马戏之王》

世界顶级的造梦家名单里,一定得有P·T·巴纳姆。

漫天飞舞的金色纸屑,聚光灯照亮圆形的舞台,他跳上侏儒将军的马背,借着秋千女的绳索起飞,他骑在金红色的象背上,礼帽下是自信而狡黠的热切。

电影以美国马戏届传奇人物P·T·巴纳姆的人生故事为蓝本,讲述其从无名小卒成为世界瞩目的“造梦家”的故事。

听起来像是人物传记,但作为一部歌舞片,人物故事并不是它着力描绘的部分。

如果单纯是为了解巴纳姆的传奇故事,想要看到他跌宕起伏的创业故事的观众,这部影片就不适合了。

对于这一部片子,观影时削弱对剧本的推敲可能观感会好一些,毕竟是典型的三段式剧情,观影量足够的话,看个开头就能把接下来的剧情走向猜的八九不离十。

不过作为歌舞片,把它同走剧情流的电影作类比也有些不公平,我们就从歌舞片的角度出发来看这部电影。

21世纪初的两部电影《红磨坊》《芝加哥》在歌舞片沉寂多年之后的昙花一现,表明歌舞片的确是受众有限,但一直有着固定市场。

这一点从去年的《爱乐之城》就可以得到印证,毕竟时隔这么多年,歌舞片大包大揽奥斯卡的情况十分罕见。

在今天《马戏之王》的出现,也是歌舞类型片仍然保持良好趋势的一个最佳说明了吧。

|《马戏之王》剧本部分虽显薄弱,但整体而言还是瑕不掩瑜。

看IMDb和烂番茄的观众评价就知道他们对此片还是非常喜爱的。

如果去年的同类型歌舞片《爱乐之城》曾经带给你感动,那么这部《马戏之王》带给你的应该就是一份惊喜了,一句话:绝对值得一张IMAX版的电影票。

看点映的时候气氛非常不错,开场的那一幕歌舞就非常有抓力,一下子就把观众吸引过去了。

不得不说,休·杰克曼不愧为澳洲最佳歌剧演员,这个男人简直是人间瑰宝,无论演技、唱功还是舞蹈步伐、力度都无可指摘。

据说休叔在演这部剧的时候刚做完手术,本来是不允许唱歌的,但在片场太忘情投入情不自禁唱了起来,为电影奉上了几近完美的歌声。

片中除了本来就能歌善舞的大长腿休叔,让人眼前一亮的演员还有很多,比如曾经在《歌舞青春》中饰演男主角的扎克·埃夫隆。

看到他和饰演秋千女的赞达亚演对手戏的时候,全程被他的那双蓝眼睛吸引,脉脉含情好像能掐出水来(不过在表演气场上和休叔比还是差了不少,这是后话)。

还有奉上惊艳一曲的瑞典女神丽贝卡·弗格森,具体有多惊艳,恐怕得你们自己到电影院亲自体会一下了。

作为歌舞剧,歌曲是其中的主心骨。

《马戏之王》中的15首歌曲,全部由本吉·帕赛克和贾斯汀·保罗创作。

没听过这两个名字?

那我换个提法,去年凭借《爱乐之城》获得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的就是他们。

主题曲《This is me》最近也获得了金球奖以及奥斯卡提名。

这首歌出现在电影里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一群被视为怪胎的人在风雪里边跳边唱,坐在我前面的男生也情不自禁跟着音乐敲打节拍,动作幅度可以和打DJ一搏。

当然我在此处提到并不是讽刺,而是这首歌的感染力确实惊人,加上画面的加持,若不是因为在电影院,场下应该都是观众跟着节拍挥舞荧光棒了。

除了音乐部分,影片的画面呈现也是非常牛逼的,除去主演们过硬的舞台表现力原因,还有就是导演非凡的镜头运用了。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休叔和扎克在酒吧的一场戏。

舞蹈和场景的完美融合,流畅的舞蹈动作以及几次高潮迂回让人完全沉浸在两个人的对弈中,非常自然,让你有一种“在这里就是该跳舞”的感觉。

此处再次感叹休叔的专业,看的时候都忘了其本职工作是演员而不是舞蹈家了。

抛开电影略显薄弱的剧本本身,电影关于艺术的本质探讨也值得我们去深思:下里巴人与阳春白雪是否有贵贱之分?

艺术是否只能永远板着一张严肃的脸?

无论各位的看法如何,导演借着剧中的剧评家一角给出了他的答案,那就是:伟大的艺术是让人从中得到快乐。

尽管电影中这位剧评家诟病巴纳姆的马戏团演出是“虚假的表演”,但他也承认这位成功的商人为人们带来了真实的欢乐。

说到剧评家我得插一句,他真的是太可爱了,这种可爱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不是流于表面做作的那种可爱。

印象比较深的就是当巴纳姆坐在烧成一堆的灰烬前面失落,剧评家就拿着一份报纸走过来,刚开始我以为他又要开始冷嘲热讽这位曾经辉煌一时的商人,但他只是拿那份报纸掸了掸台阶上的土,铺好,贴着巴纳姆坐下了。

看到这儿的时候在场的观众都笑了,我觉得这点就很好,人物一下子就非常立体了,也更让人动容。

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在命运的下一个拐点,等待的究竟是什么,是奇迹,还是深渊?

这也是人类最迷人的一点:不可预知。

巴纳姆几次受挫,也几次重振旗鼓从头再来。

命运垂怜敢于做梦之人,巴纳姆为所有不得不躲藏进黑暗的人编制出一个光明的美梦,这大概也是他们最终会义无反顾站在他背后的原因。

作为一个商人,也许巴纳姆的本意并非如此,但还是完成了对“怪胎们”的救赎。

反过来在巴纳姆遭到重创时,这批人同样救赎了他。

这也是巴纳姆传奇的美丽之处:彼此救赎,彼此成就。

最后以来自@西楼尘 的一则短评结尾吧:

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愿你也能成为一个勇敢的造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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