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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超│听 书(下)(散文)

 超哥的随笔 2020-08-05

·先后载于福建省《厦门文学》(2012年第08期)、安徽省《绿色视野》(2012年第12期)、江苏省《林中凤凰》(2015年第6期)和《宿迁日报》(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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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书(下)

□郑玉超

时,说书的说在兴头上,刹不住车,会连续说上两个小时。中间,他会不失时机地点一句:“各位听客,我两场连说了,到时候请多多捧场啊。”言下之意,到时收钱了别忘了付双份。

收钱自然不是由说书人亲自操刀。甫一坐定,他眼光稍微一逡巡,不消两分钟,就会物色出一个帮忙的好手来。当然,帮忙的大多能说会道。受邀帮忙的,都看作是件光荣的差事,自会很乐意地接受。

收钱时,帮忙的就会手托着一只毡帽,或者一只斗篷,有时说书的会先准备好一只搪瓷缸,不大不小的那种。到了你的面前,如果你只想听书却不想放血,那帮忙的绝不会轻易离去,一直站你面前,笑眯眯的也不恼,双手托着收钱的物,直到你心甘情愿的“纳税”。否则,一大捧眼睛在盯着你呢。

遇到我这样的年少书生,断不会强求的,他会立马转向下一位。有时,我会觉得对不起说书人的口干舌燥,会自觉地将手伸进口袋,下很大决心,将早已捏久了带着体温的几分零花钱“捐”出来。战果丰硕,说书的会更加起劲,满面春风,声音自然更加铿锵有力。

那时,手表还是极奢侈的物品,一般人用不起,就连说书人也不一定有。我往往因听书痴迷而迟到。怎样安心听书,上学又不迟到,成了我寻思琢磨的头等大事。后来,我发现了一个自然界潜藏着的秘密——阳光。好几次,我依据太阳透过叶缝的光影,专门在一棵树的树干上做了标记,接下来好几次听书,阳光照到那标记时,我上学恰好踩准上课的鼓点。

但我没有料到,阳光也会捉弄人,投下的影子并不准,随时发生变化,害得我隔三差五迟到。班主任是个年轻小伙子,他也发现了一个规律,每当逢集,我总会迟到。现在想起来,那个老师很负责的。

那天下午上课后,他从窗外发现我又不在教室,就骑着自行车在集市上寻找。结果,可想而知,巴掌大的集市用不了多久,我就被从书场里揪了出来。

他一脸的怒气:“你的爸妈莫非花钱让你来听书的,不是来学知识的?”一句话,说得我面红耳赤。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听一次书,潜心读书。

现在,我偶尔回老家,从闹市经过,总会忍不住望望那个曾经说书的地方,如今早已物是人非了。

从小到大,三侠五义,隋唐演义,说岳全传,自不必说,说书人说的比这要稀奇古怪得多了,各路英雄豪杰尽登舞台,十八般武艺,飞檐走壁不在话下,最引人入胜的还是那些侠客,或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或上天入地,眨眼间踪影全无。说书人说,天上的流星其实不是星,那是侠义英雄提三尺剑,行南闯北,东奔西走,为世间除暴安良呢。

直到有一天,随着我们渐渐老去,那一声声锣响鼓鸣,那一场场精彩说书……将慢慢淡出我们的生活,但我想,那份听书的快乐和幸福会永远沉淀在我们温暖的记忆里。

先后载于福建省《厦门文学》(2012年第08期)、安徽省《绿色视野》(2012年第12期)、江苏省《林中凤凰》(2015年第6期)和《宿迁日报》(201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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