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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逼董秘二三事(38)之 董秘眼中的律师

 静思之 2020-08-07

周末了,写点不那么严肃的,扯点有的没的,哈哈!

深海少女 ゆうゆ;初音ミク - 初音ミク 5thバースデー ベスト ~memories~ (备注:图为小E披头散发于2018年12月1日于缅甸蒲甘清晨观看日出;音乐为初音未来早期小E最喜欢的歌之一。

新手董秘:“X总,你经常与各类机构打交道,怎么看他们的?”

资深董秘:“今天先聊律师吧,之后聊聊财经公关、投资机构等机构,券商放最后压轴,哈哈!

过往的工作有幸接触过中外各类型的律师。做董秘后,接触最多的还是证券律师。法律的范围很广,现在律师的专业分工已经非常精细了,即使是证券律师都细分成专业服务于IPO的律师和专业服务于并购重组的律师等等。律师专业水平主要取决于项目经验,而法律的范围实在是太广泛了,专业做诉讼的律师在证券业务方面多半等同于法盲,所以律师专攻的领域和项目经验非常重要。

在国内除了少数大的律所之外,律师的水平主要还是看个人。我曾经遇到过大所很差的律师,也遇到过一些小所很专业的律师,但是总体来说,大所踩雷的概率还是比较小的。

我最为佩服和印象中最为深刻的律师是前东家当年以色列合资方股东带来的律师Lior。当年交锋时候四十多岁,非常干练,戴着眼镜,还挺帅的。以色列合资方ABC集团也是拥有3家上市公司的大集团,而Lior在ABC公司很小的时候就是ABC的常年法律顾问,自己在以色列有律所。在合资谈判初期,Lior就代表ABC集团作为主谈,合资公司成立以后,虽然Lior没有出任合资公司任何职位,身份依旧是ABC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但是几乎大部分重要的董事会会议,Lior都会专程从以色列飞过来,在董事会上与我们针锋相对。你知道的啦,以色列人很死板,再加上是律师,简直就是死板的二次方,什么事情都是寸步不让,再加上Lior善于挖坑,所以每次我们开会都犹如战场,炮火连天的。谈判桌上如果是律师作为主谈,谈判都是持久战,我太有深刻体会了。Lior正因为跟随ABC集团很多年,非常清楚ABC的方方面面,谈判时也把自己当作ABC集团的一员,所以每次跟ABC集团谈判的时候,ABC集团的高管和董事会主席都基本不怎么出声,全权委托Lior主谈。我们都打趣,在谈判桌上,Lior更像是主席。优秀的律师会跟优秀的律师联手作战,当年谈合资的时候,Lior找了当时中伦的一位高级合伙人S一起参与合资协议的谈判,这两位一起联手在合资协议上挖了一个关于IP的大坑。以色列方以专利出资,这两位在合资协议里面约定双方同意合资公司后期所作的所有技术研发和开发形成的专利所有权都要归属ABC集团,即便是和中国法律相违背(中国法律是强制归合资公司所有的)使得ABC集团不能获得这些衍生专利所有权,合资公司也要无条件、免费、独占许可这些技术给ABC集团,并且合资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当年主谈合资协议的中方代表认为既然与中国法律相违背,于是最后也就同意这条条款了。合资之后,这个问题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而后来合资公司准备上市,这个条款就成为了一个炸弹。准备IPO就必须解决这个技术专利的问题,合资公司主要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是ABC集团的,就此技术衍生的IP依然归属ABC集团,当年IPO前PE投资方也是提出,很难考虑投资一家没有专利、或者说对未来衍生专利没有权属的公司,参股合资公司的前提是专利问题能够顺利解决。IPO对于这家高科技合资公司来说,技术专利这个问题也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后来多方验证,还是以双方协议约定的意思为准,即使中国法律约定衍生技术归合资公司所有,合资协议又适用于香港法律,打官司胜算不高。而且当年以色列方的专利写的很严谨,整个技术的框架都被写进了专利,怎么绕都绕不开这个框架,当年想了很多招都没用。尽管以色列方也想合资公司尽快上市,最后同意将专利由ABC集团转让给合资公司,但是开价十分之高,最后合资公司不得不以千万元昂贵的代价支付了这笔学费。虽然被Lior坑过,很多时候跟他谈判谈到僵局的时候,我们都最后采取双方不带律师,两个老大单独谈判来解决僵局,很多时候被他气的想掀桌子,但是毕竟是各为其主,依然很佩服他的专业能力。和他联手的中伦的律师S也是非常专业,当年那个大坑是她提醒Lior挖的,后来在很多项目上也跟中伦的律师合作过,所以后来一直都对中伦的律师有好感,合作过的,无论是对手还是自己的法律顾问,都是很专业。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所有的服务机构以及高管也是同理,有些服务机构要求高收费以及一些人才要求高薪酬自有其道理,因为一些关键点上能够为公司节省重大成本或者赚取重大收益。对于有真材实料的机构和人才来说,往死里压价真的不是个好主意,不如给市场公允价,再设置激励条款更加合适。

当年还接触过京城里排名第一梯队的外资所律师,当年对我们的收费真的是按照小时收费的,十年前的价格友情打折以后都是3000人民币/小时,连他来公司开会坐飞机出差在路上的时间都要按照这个费率来收费的。当年真的是,他坐趟飞机就妥妥地赚回了我一个月的工资了啊!另外外资所的中国律师特别喜欢用英文,特别不喜欢用汉字。

因为国内证券律师资格的取消,律师在投行项目中已经没有任何的牌照溢价,竞争非常地激烈,所以律所的收费很难高额收费,赚的其实也都是幸苦钱。但是比会计师好点,会计师更苦逼。律师行业在我看来也是剥削体制的,小律师刚刚能糊口,而大律师多数是土豪。国内的律师两极分化非常严重。一类律师非常拼命,熬到快吐血的。我记得律师S跟我提过当年很出名的某位律师谈并购协议,没日没夜工作,熬夜几天都没有闭眼,最后协议终于要签字定稿了,她说太累了,要睡一下休息,然后就再也没有醒来过。另一类律师,基本不干活,钟情于吃喝玩乐和做生意。差的律师的共性就是把律师当作生意,重在营销,而忽略专业的重要性。但是这也无可厚非,跟投行也分为承做和承揽一样,这类律师的重点工作就是拉项目。只要这类律师专注于拉业务,不要瞎指挥,出馊主意就好,最怕专业能力差还瞎指挥的。这种让人防不胜防的律师,我也遇到过不少。其中遇到过最差的律师还反过来问我要一些协议的模板,很多次法律意见书里面出错,我都帮他修改过好多次法律意见书。但这位律师就是善于做生意,即使我投诉过很多次,要求换律所换律师,老板也承认过该律师不够专业,但是老板还是被他吃的死死的,搞得我怀疑老板有什么把柄在他手上。

在国内现行的证券体制下,投行抢了很多原本属于律师的工作。在国外以及香港,上市类的文件基本都是律师来起草的,而在国内却是由券商来完成。所以在国内IPO,律师水平的高低对于项目的成败影响不大。律师的最低标准是给模板,能够出法律意见和其他一些法律文件。稍微好一点的律师能够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做到不留死角地发现需要规范的问题。而高水平的律师既能够发现问题,也能够解决问题,同时能够有灵活的办法去化解法律风险。对于IPO过程中,如果遇到水平不怎么样的律师时,作为董秘,我只希望律师不要捣乱就行了,给我出干净的法律意见书就好。

无论是上市还是日常的商务谈判,我最讨厌律师一遇到问题就说不,拼命找各种理论上的风险去否定交易,以吓唬客户为己任,看似严谨,实际上是水平很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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