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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炫耀文采有错,那苏轼科考文放现在可能0分

 美诗美文的世界 2020-08-07

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近几天受到了不小的质疑。笔者大概观察了一下,觉得不应该判满分的网友和专家,还是更多一些。这部分人之所以这样想,最大的原因是:在任何情况下,一篇好的文章至少应该是能让读者看得懂的,而这篇文章通篇不好好“说人话”,这是不可取的。

笔者非常赞同这一观点,大家请看以下节选:

作为一名教师和古典文学爱好者,笔者自认对汉字也算是有一定的研究了,但面对文中的“嚆矢”、“振翮”等字眼,也并不能完全理解其意。所以,平时在教学中,我和众多老师一样,绝不会建议学生写这样的文章。

一:说该考生炫耀文采有错,没什么道理

在对这篇文章的评论里,笔者看到了一个挺扎心的字眼:炫耀!

不少网友指出,该考生写这样的文章太有心机了,完全是在刻意炫耀文采,甚至上升到对该生人品的质疑上。对此,笔者表示遗憾。

现在高三的孩子,寒窗苦读早就已经不止是10年了,高考是他们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认为自己在某方面有过人之处,为何不能展现给考官看?这不是炫耀文采,而是一个少年的智慧。

何况,大家似乎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篇文章不是网文、日记、公文、论文,它是一篇高考文。它面对的读者不是其他人,而是主考官。考生向主考官展示自己的文采,何错之有?你可以说他写得失败,但不能凭此质疑他的人品。如果一个考生在考官面前都谦虚不敢写,那考什么?

二:读一读苏轼科考作文,连典故都是编的

如果说孩子们写一篇别出心裁的高考作文,就该被质疑是在炫耀文采的话,那当年的苏轼科考作文放到现代,可能拿0分。

公元1057年,20岁的苏轼出蜀至长安,和弟弟苏辙一起参加了礼部的进士考试,主考官之一是文坛泰斗欧阳修。当时考的是一篇策论,苏轼写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因为这篇科考文,苏轼顺利中了进士。大家看这篇文章中的这样一段内容: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

大家可以不知道这段话的意思,只需要明白一点:这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典故”。当时欧阳修读完此文后,觉得太有文采了,爱不释手,但这并不意味着欧阳修真的每一句都读懂了。后来他曾问过苏轼这个典故出自哪本书,为何自己学富五车从没有读到过?

对此,苏轼用了4个字霸气回应:“何须出处!”这什么意思?就是说关于皋陶和尧的这段对话,是苏轼杜撰的、瞎编的。对这4个字的回应,笔者只想说:有才任性!

从这个问题来看,欧阳修其实并没有完全看懂苏轼这篇文章,至少无法懂每一句的意思。但他在提这个问题之前,就已经给了此文高分。而且他还真不是冲着苏轼的名气去的,因为那时考官阅卷和现在一样,看不到考生名。后来,当他知道此文是苏轼写的时,还专门在给好友梅尧臣写的《与梅圣俞书》一文中写道:“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何等风度!何等惜才!

三:欧阳修给苏轼的评分,给了我们一个正面的例子

年轻的苏轼为何偏要编一个典故?一方面,肯定是为了迎合科考,多用典故在那时候肯定更受待见,为了阐述自己的观点,苏轼便刻意为之;另一方面,显然也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博学,懂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典故,显然是加分的。

如果论炫耀,浙江这篇高考作文和苏轼此文相比,是不是小巫见大巫了?如果当时欧阳修也去纠结文中这个典故自己见都没见过,那苏轼如何能金榜题名,朝廷也就损失了一个苏大学士。

事实上,欧阳修的爱才、惜才,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他曾先后举荐了曾巩、苏家父子3人,王安石等,而这些人后来都成为了文坛的扛把子, 这也是后世文人都敬重他的原因之一。

四:对待高考的“异类文”,我们该多一份接受度

其实高考满分作文里,一直有不少“异类文”。2009年湖北考生周海洋的满分作文《站在黄花岗陵园的门口》,一共1080个字,通篇都是文言文,一般人不但看不懂,很多字读都读不来。2001年江苏高考满分作文《赤兔之死》,也一样是文言文,也不易懂。现代人写文言文肯定是会有瑕疵的,但阅卷老师都给了满分,因为从整体上来看,它们体现了考生不凡的文学修养。

对于这些“异类文”,老师们都不鼓励,但是真的在阅卷时发现了其中的高水平之作,又怎能忍心不给高分?而网友对这种文章,或许应该多一份接受度。既然千年前欧阳修能对考生那么宽容,为保现在的我们做不到?

小结:咱们可以不欣赏浙江这篇高考作文,也可以认为他不该得满分,但不该认为该生写这样的文章是一种有心机的炫耀,也不该认为这种炫耀有错。毕竟对一个考生来说,我是骡子是马都有出来溜一溜的权利,至于你们给我几分,是你们的事,不是吗?一己之见,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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