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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之女路茗茗:13岁时父亲去世,30岁时一纸诉状把母亲送上法庭

 历来现实 2020-08-08

路遥是个非常有个性、有激情也有生活阅历的作家,更是一个用心去谱写生命篇章的作家。

无论是他的处女作《惊心动魄的一幕》、还是他的成名作《人生》,亦或是他的巅峰之作《平凡的世界》,无一不凝聚了他的心血和汗水。

正因为太投入,最终,路遥也因为创作而积劳成疾,43岁就英年早逝。

路遥有个很乖巧的女儿,他跟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深爱着自己的女儿。

在路遥的创作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中,路遥提到女儿路茗茗:

"因为元旦就在眼前 ,在那个新旧交替的日子里,为了亲爱的女儿,我也得赶着回去,其实这也是唯一的原因……想着马上就要看见亲爱的女儿,两腿都有点发软"。

在写《平凡的世界》第三部的时候,路遥也用饱含深情的文字表达了对女儿深深的爱——

"孩子,我深深地爱你,肯定胜过爱我自己。我之所以如此拼命,在很大的程度上也是为了你。我要让你为自己的父亲而自豪。我分不出更多的时间和你在一起。即使我在家里,也很少能有机会和你交谈或游戏。你醒着的时间 ,我睡着了;而我夜晚工作的时候,你又睡着了。你也许并不知道,我在深夜里,常常会久立在你床前,借窗外的月光看着你的小脸,并无数次轻轻地吻过你的小脚丫。我要用最严肃的态度进行这一天的工作,用自己血汗凝结的乐章,献给你,我远方亲爱的女儿。"

路遥的女儿叫路茗茗,出生在1979年,跟天下所有的女儿一样,是父亲的掌上明珠。 

 

路遥曾经这样评价自己的女儿:"远远(路茗茗乳名)是我的上帝,我的女儿是个性格坚强的孩子"。

对于父亲的这种厚重而真挚的感情,女儿路茗茗的感动可以想象。

任何一个女儿,对于父亲如此深沉而神圣的爱,都是感激不尽,无比幸福的。

在女儿心中,这样的父亲是完美的、伟大的,这样的感情是难以忘怀的。

可是路遥因为痴迷创作,积劳成疾,身患多种疾病,英年早逝,年仅43岁。对于路茗茗来说,父亲的爱是如此短暂,像午夜的流星、雨后的彩虹、美丽的昙花。

一切太美好,但往事已经成为追忆。

伟大的文学家数不胜数,作为女儿,路茗茗觉得爸爸路遥是最好的父亲。

可是在路遥的妻子的林达眼里,路遥却是世界上最不称职的丈夫。作为丈夫,他醉心于创作,忽略了亲情与人伦;嗜好烟酒,搞垮了身体,让家里债台高筑,穷困潦倒,连生活来源都成为问题。任何一个妻子都难以理解,尤其是林达这样在北京长大的人。

于是在路遥临终的前三个月,林达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的诉状。1992年11月14日,在妻子林达的再三要求下,路遥强撑起病榻上的躯体,含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三天后(1992年11月17日),作家路遥离开了这个不平凡的世界。

不久后,13岁的路茗茗跟随自己的母亲林达来到了北京。

林达生在北京,也很有文采,当年是一名到延安插队的北京知青, 她跟路遥就是在那时候相遇、产生了爱情走到一起的。

北京人的条件怎么都要比陕西比农村的条件要优越的多。所以路遥考上延安大学后,林达家里没有少接济他,甚至就连路遥在学校里的被子和褥子,都是林达准备的。

可以说没有林达,路遥就难以顺利读完大学。而路遥能够悉心创作,跟林达的支持也密不可分。

路遥大学毕业后担任了《陕西文艺》编辑,林达也到西安电影制片厂担任编辑,家里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家里最大的变化,还是多了一个女儿、一个天使。1979年,女儿路茗茗呱呱坠地,女儿的降生让路遥创作源泉喷涌而出。

女儿一岁那年,路遥处女作《惊心动魄的一幕》在《当代》刊出,并斩获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从此之后,路遥的创作激情就一发不可收,佳作不断问世,直到代表作《平凡的世界》横空出世,并夺得矛盾文学奖。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不一定有个伟大的女人,但都离不开一个默默奉献的女人,林达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路遥从事创作后,就再也没有为家里做过什么事,不是创作就是采风,林达就用柔弱的肩膀,挑起家庭的全部重担。

直到路遥去世后,林达还经常托人捎钱给路遥远在延安的养母。

特殊时代之后,大批插队知青纷纷返城。1992年,林达也回到北京,女儿路茗茗的户口自然也要跟母亲一起,到了北京。

也就是在这时候,路遥不平凡的人生路走到了尽头。

不久,林达组建了新的家庭,新任丈夫是一位教授。

这时候的路茗茗在北京上学,高中毕业后考入北京一所大学学习平面设计。

母亲对女儿报这个专业感到不解,也许只有路茗茗自己知道,之所以选择学习这个以图书装帧为主的专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父亲路遥是个出色的作家。

毕业之后,路茗茗产生了用自己的才华设计父亲著作的念头,但是当她收集父亲作品的时候才发现,那些出版父亲作品的出版社在失去版权之后,却依旧在继续出版销售,这显然是违法的。

按照继承法,林达和路茗茗对路遥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可当时路茗茗未满18岁,于是林达就与有关出版社签订了出版路遥作品的《图书出版合同》。

1999年4月16日,太白文艺出版社和广州出版社又达成了共同出版《路遥全集》的合同。

2009年,30岁的路茗茗一纸诉状把两家出版社告上法庭,自己的母亲也追加为被告。起诉书称,被告在1999年签订的合同,没有考虑原告利益,属于无效合同。而且被告在2008年又签订了补充合同,原告此时已经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此合同没有经过原告,属于非法。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合同签订的时候,原告不满18岁,监护人代签没有侵犯原告权益,不违法,属于有效合同。而此后的合同属于对以前合同的补充,同样合法。于是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路茗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维持原判。

但已经再婚的林达也舐犊情深,深思熟虑后,决定无偿把版权全部转让给了女儿。

其实对于路茗茗来说,判决结果并不重要。起诉的初衷是为了维护父亲的尊严,是女儿对父爱的一种回报。同时也是告慰父亲,当年您那颗弱不禁风的小苗,如今已经成长为参天大树,勇敢地面对风雨。

已经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的路茗茗依旧在维护着父亲尊严,规范父亲作品而奔波,相信不久将来,呈现在我们眼前的路遥作品,将更加精美。

时间飞逝,路遥已经离开我们28年了,斯人已去,但佳作永存。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路遥《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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