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字命理学中经常被人提及格局概念,格局的成败就在于用神。 古代的命理大师们把五行生克的十神,分成吉神和凶神两大类。 吉神有:正官、正印、财星、食神、比肩,叫做喜神; 凶神有:偏官(七 杀)、偏印(枭神)、伤官、阳刃、劫财,叫做凶神。 为吉神时,喜相生为佳,所以就称为顺用亦称为善用之用;为凶神时,就是在命局中以凶神作为 用神时,必须加以适当的制伏,所以称为逆用,亦称为不善之用。 一、吉神喜用分四类情况:财官印以阴阳相配合为顺,而食神以同类相生为顺,在作为用神时,遵循生克制化,弱者生助,旺者克泄,此为善之用吉神。 1、财喜食神以相生,用财生官而护财:如甲木日主以已土财星为用, 以两火为食神,财以食神为根,丙火生己土财星,己土生辛金官星,辛金官星能制甲乙木比劫,使比劫不能与日元争财,反过来又能保护财星,这样循环护卫,都为我所用。 2、官喜透财以相生,以印护官:如甲木以辛金为正气官星为用,官以财为根,己土财星可以生官,而官星能生印绶,印绶制食伤以护官星,相互有情。 3、印喜官杀以相生,得劫财以护印:如甲木以壬癸水印绶为用,戊己土为财星,戊己之土 能制壬癸之水,财星破印,使印绶不能生我为用。用比劫护印,而比劫有劫财之功,所以喜比劫分财以护印,相生有情。 4、食神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如甲木以丙火食神为用,最怕偏正印绶夺食,印绶者壬癸之水,壬癸水能克制丙火,坏我食神。食神能生财,所以喜见财星破印护食。 二、凶神为用时分四类情况: 1、以七杀为用,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七杀者,取天干同类相克,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战,故又谓之七杀。如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又谓之偏官。以其性情刚烈,如小人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控制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所以如格局以七杀为用神,而见身杀两停者,则必须要用食神予以制伏,方可为日主所用。见财则能生杀,见印则能坏食,使七杀失去用神的作用。 2、以伤官为用,喜佩印以制伏,或生财以化伤:伤官为异性相生,所以窃气太过,又以其能伤我官星,为祸最凶。日元弱,喜印绶制伤以扶身;日主旺,则喜伤官以生财化伤。伤官用官,在年月必要剥官运,在日时不宜被伤,一见被伤,祸不可言。不可临墓,若逢临墓,住寿难廷。 3、以阳刃为用,喜官杀以制伏,忌官杀皆无。阳刃者,惟有阳干有刃,指日主旺而越其度, 旺极若无抑制,满则招损,刚极必折,所以喜官杀予以制伏,而最喜七杀,所谓“杀无刃不显,刃无杀不威”,最忌四柱官杀俱无。 4、以劫财为用,月劫喜透官以制伏,若要用财,则要以食伤化劫生财。此处劫财有两重意思。其一:阳干以地支见劫财者为刃,不以劫财论,所以如日主为阳干,则以月干透出劫财者为用。其二,若日主为阴干,因阴干无刃,则月令干支有劫财者,皆可取用。因劫财可以分夺日主之财,最喜官星以制劫。
命例一: 壬戌 己酉 丁丑 甲辰 【以印制伤官】 此造丁生酉月财当令,月令财星生官,为成格之局贵造也;惜月干透已土,通根戌丑辰,土旺而官星被伤,成中有败,不贵。 时干透甲印,喜其财星不透干,财印不相碍,以甲印绶制食,格局双成伤官佩印,终有成就。 总体格局层次中等上,因年上官星破,祖业无存片瓦,故不贵;丁己同宫,财星有情,为富而不为贵之造,此人是浙西一带首富。行官煞运有印化,为败中有成也,行印运时来运转,发如猛虎,数年之间成一方首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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