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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为什么会有亲姐妹嫁一个男人?不别扭吗?

 hdzwzhejiang 2020-08-09

姐妹同嫁一个男人,甚至姑侄同嫁,在古代社会很平常。如果按照人的天性来说,与别的女人共享自己的丈夫,哪有不别扭的?哪怕是亲姐妹。

不过,古代的婚姻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人们都普遍接受了那种婚姻模式,所以女人们对此大多心安理得了。

我们把这个问题扩展开来,从表象揭示古代婚姻本质,就能对这个问题理解得更深刻。

古代婚姻故事趣闻逸谈

  • 1.姐妹同嫁

姐妹同嫁的例子,古代一抓一大把。比如舜帝娶了尧的两个女儿;汉武帝的母亲王娡,和王娡的妹妹王兒姁同嫁汉景帝;汉成帝娶了一堆著名的姐妹花赵飞燕和赵合德;周世宗柴荣娶了符彦卿的一对女儿;李煜的两任皇后大周后和小周后也是一对亲姐妹;康熙的后宫,至少有四对姐妹花。

不光皇家,民间姐妹同嫁也比比皆是,多得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比如著名的作家曹禺,他的母亲和小姨同嫁给他的父亲。

除了亲姐妹同嫁,还有族姐妹同嫁,在古代上层社会几乎是“标配”,基本是娶一个“搭”几个。搭上的姐妹还有个专门称谓——媵妾。

  • 2.姑侄同嫁

错辈婚姻,甚至姑侄同嫁,在古代也很寻常。比如汉元帝哀伤于母亲许平君的遭遇,将他的表妹许氏,嫁给了自己的儿子刘骜(汉成帝),汉哀帝同样也是立了自己的表姑为皇后。

姑侄同嫁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孝庄太后与姑姑哲哲,及姐姐海兰珠,同嫁于皇太极。东汉时期,著名的伏波将军马援,他的三个女儿和一个妹妹,同嫁于汉明帝。东汉数位皇帝,都是打包迎娶功臣家族的姑娘,不论辈分。

  • 3.收继婚姻

收继婚姻,是男主人亲亡故后,族里的血亲,将其所有妻妾收纳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包括三种情况:

①以下娶上(烝)

是指儿子(或侄子),娶了父辈生母以外的妻妾,俗称“烝”。

②以上娶下(报)

是指长辈收纳亡故的晚辈的妻妾,俗称“报”。

③平辈收继

这三种婚姻制度,在西周之前很普遍,随着儒家思想的建立,它被认为是有违伦理的行为,而受到谴责和禁止。不过,在草原民族,这种婚姻一直是主流模式。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收继婚姻有:宣姜改嫁卫宣公的儿子公子顽(烝);唐高宗李治娶武则天(烝);唐玄宗娶杨贵妃(报);李世民娶弟媳杨妃(收继)。

最著名的是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她先嫁呼韩邪单于,生有一子;后嫁呼韩邪单于之子复株累若鞮单于,生两女;最后又嫁呼韩邪单于另一子搜谐若鞮单于。

如何理解古代的婚姻制度

以今天的观点看,古人的婚姻太乱了,不合伦理道德。其实不对,古代的婚姻制度很严格,只是标准跟今天有差异。

  • 1.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古代婚姻的第一法则,列数西周以来几千年历史,除了极个别的奇葩,敢搞左右皇后并列外,没人敢突破“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比如姐妹同嫁,虽然共同拥有一个丈夫,但是她们的地位非常悬殊,只能有一人是“妻”,其她的都是“妾”。“妻”是这个家唯一的女主人,“妾”是财产,假如妾生了儿子,还能有半个主子的待遇,否则地位等同于奴仆。

所以,姐妹同嫁一般情况下,以庶女作为嫡女的陪嫁,只有在嫡女去世的情况下,才以另一位嫡女“替补”去“填房”。

当然,这种情况也要看男方的地位,假如男方地位高,比如皇帝,能被接纳就是荣耀,哪还有资格计较自家送进去的都是嫡女。

  • 2.同宗不婚

古人婚姻最大的禁忌不是血缘关系的远近,而是族群关系,同宗之间,哪怕出了五服,也不能通婚。请注意,不是同姓,同姓不一定同宗。比如王莽的皇后也姓王,他们一个是太原王氏,一个是琅琊王氏。

  • 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古人婚姻合法性的最重要标志,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外,“六礼”是婚姻程序合法性的标尺。

古代婚姻制度的本质

古代的婚姻,以今天的视角看,存在很多荒唐的地方。但是,如果我们能看清古代婚姻的本质,才会发现其合理性。

  • 1.界定尊卑

古代婚姻为何实行一夫一妻制,而不是多妻制?中原文明又为何不像草原文明,允许收继婚姻?一夫多妻和收继婚姻,带来一个很麻烦的问题:族群内成员关系复杂,尊卑失常。

比如姐妹同嫁,都生了儿子,哪一位是继承人?谁的地位更重?再比如一女嫁两代人,分别生子,后代在家族中的地位怎么界定?

所以,古代姐妹同嫁带来的麻烦,并非我们今天所认为的“别扭”,而是身份地位的“别扭”。我们重视的夫妻生活上的“别扭”,已经被文化认同消弭了,接受不了的会被当做“妒妇”,在“七出”(休妻)的范围,装也要装出满面笑容。

身份上的“别扭”才是最重要的,凭什么亲姐俩,她是妻,我是妾?所有皇家后院,包括民间妻妾恩怨,都是围绕“妻”的地位展开。

  • 2.维护家族利益

既然存在姐妹同嫁的地位争执“别扭”,为何姐妹同嫁之风长盛不衰?根子上就一句话——家族利益的需求。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有利益需求的驱动,才导致姐妹同嫁变成常态。

①男方利益需求

最典型的就是满清与蒙古贵族之间的联姻。满清的皇后,绝大多数都是蒙古贵族,尤其是努尔哈赤、皇太极和顺治三朝。那时候满清出于定鼎江山阶段,需要获得蒙古人的支持,合力对抗大明。

这种情况下,一般男方以女方家族势力为后盾,女方家族把男方当作潜力股。为了保证婚姻的牢固,女方往往“批发”家族女子嫁给男方。

②女方利益需求

女方利益的驱动,是姐妹同嫁的主要动力,既有“可行性”,也有“必要性”,女子往往很高兴姐妹同嫁。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家庭中,注定“后宫”不得安生,没有哪一个女人可以独宠,所以女人们往往形成派系。与其将利益分享给跟自己毫不相关的女人,为何不分享给自己的姐妹?这就是“可行性”。

在女人们的争斗中,姐妹互援,保住一个“妻”的地位,这是姐妹同嫁的“必要性”,同时也可以降低“竞争风险”。比如万一姐俩有一个不育,另一个可以替补,妾可以把自己的儿子,送给做“妻”的姐妹,占住继承权的制高点。

古人为何那么强调家族利益?因为中国是农耕文明,农业生产的最优组合,就是以家族为生产单位。所以,古人的生存利益之根,就在家族。

由此看来,姐妹同嫁的表象,揭示了古代婚姻,是维护家族利益的工具,每一位女子,其个人的荣辱、地位等,都由家族利益所决定。因此,她不得不积极充当工具,主动引家族姐妹为内援,夫妻生活的那一点点“别扭”,在巨大的利益需求面前,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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