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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律师-抓老赖之三十二:申请执行书千万别漏项

 知行不疑 2020-08-09

作者: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王庆主任律师

导语

申请执行书的书写很重要,其中有一项内容往往被遗漏,那就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项内容如果忘记,后果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呢,今天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法律依据

(一)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 迟延履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6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执行律师-抓老赖之三十二:申请执行书千万别漏项

二、以上内容,如果申请执行书没有明确的请求事项,那法院不会主动执行,算漏项。

(一)双倍的债务利息,在申请书必须明确作为申请事项,否则法院不会主动执行。如果申请书没有该明确的请求,而申请人认为应该执行,对方会提出抗辩,因为你没有明确的请求,这就再次发生纠纷,法院也不会给执行。

(二)两种方式可以确定应该执行双倍的债务利息。

1、申请书明确有该项请求;

2、申请书的请求部分为判决书的所有内容,没有一条一条地进行罗列,这样,法官会根据整个判决书的内容进行执行;

3、向法院执行立案的时候,法官会审查你的执行请求事项,所以,必须写清楚。

三、正确书写申请书的重要性

作为申请执行人,经过千辛万苦把案件搞胜诉,当书写申请执行书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能漏项,否则,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后悔都来不及了。

结语

很多人不明白也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当法院不给执行双倍债务利息时才感觉到严重性,所以,必须在提交申请执行书的时候作为一个主要的事项。

作者介绍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王庆主任律师,二十年专注执行案件,资深法律人,执业宗旨:立足北京,服务全国。

欢迎大家一起留言讨论,共同探讨执行老赖的法律问题

执行律师-抓老赖之三十二:申请执行书千万别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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