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入门—爻的衰旺及生克一、四时旺相正月寅为月建,寅木旺,卯木次之。 二月卯为月建,卯木旺,寅木次之。 正、二月木为旺、火为相,其余金水土作休囚。 三月辰为月建,辰土旺,丑未之土次之。金赖土生,金为相。木虽不旺,犹有余气,其余俱作休囚。 四月巳为月建,巳火旺,午火次之。 五月午为月建,午火旺,巳火次之。 四、五月火为旺、土为相,其余俱作休囚。 六月未为月建,未土旺,辰戌次之。土生金,金为相。火虽衰,但有余气存焉,其余俱作休囚。 七月申为月建,申金旺,酉金次之。 八月酉为月建,酉金旺,申金次之。 七、八月金旺生水,水为相,其余俱作休囚。 九月戌为月建,戌土旺,丑未之土次之。土生金,金为相,其余俱作休囚。 十月亥为月建,亥水旺,子水次之。 十一月子为月建,子水旺,亥水次之。 十月、十一月水生木,木为相,其余俱作休囚。 十二月丑为月建,丑土旺,辰戌之土次之。土生金,金为相。水虽衰,犹有余气,其余俱作休囚。 二、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凡用神、元神宜于逢生:月建生、日建生、动爻生、动化回头生。 三、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 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凡忌神、仇神,宜于逢克:月克、日克、动爻克、动化回头克。 此四者,用神、元神但逢一克,他处不见生扶者,则为凶兆。占吉事,乐极生悲;占凶事,须宜急急回避。 四、克处逢生受此处之克,得他处之生,即为克处逢生。大凡用神、元神,克少生多为吉;忌神,以克少生多为凶。故忌神宜克不宜生也。 五、动静生克卦有动爻,能克静爻,即使静爻旺相,亦不能克动爻。盖静者,如坐如卧;动者,如行走之人也。 六爻安静,旺相之爻,可以生得休囚之爻,亦可以克得休囚之爻。盖旺相者,如有力之人也。 六、动变生克冲合卦有动爻,动则必变。夫变出之爻,能生克冲合本位之动爻,不能生克他爻,而他爻与本位之动爻,亦不能生克变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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