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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亲处理“交通事故”的启示||徐貽聪

 一犁_书馆 2020-08-10

作者:徐贻聪




昨夜睡眠中,反复出现老妈生前处理一次交通事故的过程细节,可能是她老人家辞世10周年的日子即将临近,思念她更多、更密了的关系。




我说的“交通事故”是她被一个年轻女孩骑车撞伤、需要做股骨头置换手术以及后续的故事,至今历历在目,仍然深受感动和激励,还从中得到很多真切、宝贵的启示。
事情发生时,我在国外任职,遭到全家“封锁”,对情况一无所知。直到两年后看到母亲坐在轮椅上,才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那是在她82岁的那一年。她拄着拐杖外出买菜,一个有点慌张的小女孩骑车速度较快,将她撞倒,造成股骨头破损,被送进医院进行更换。交通部们的结论是“肇事方负全责”,但小女孩家住在农村,我的母亲没有同她家里人计较,由我们家自己承担了全部手术和住院费用。
被撞后,老太太当时没有责备那个吓得一直在哭的小女孩,而是先安慰她,害怕给她的心理上留下阴影,影响她的成长。在女孩的母亲为了弥补,主动到我们家做“免费保姆”、帮助处理家务的8个月期间,我的父母不仅视她为家人,请她同桌共餐,还坚持按高于市场价给她结付工资并要求一定收下。在她因为身体不适回家休养后,我的父母还派人前往探望,送去钱和营养品,以帮助她恢复。
我的母亲是个文盲,早年参加共产党,是人们常说的“老革命”。在国家因为自然灾害遇到严重困难时,她为了减轻国家的负担,于1959年主动要求辞去公职,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普通百姓,从而没有了“铁饭碗”,仅靠自己的劳动和父亲的工资生活,日子一直比较拮据。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灾祸,她的举止和境界却与很多人大为不同,与社会上的一些借机敲诈、碰瓷现象则相去更远。
我为我老母亲对问题的处理方式深感骄傲和荣光,更从老母亲的高风亮节中领悟到许多做人的道理。
首先,作为一个“受害者”,我的母亲没有对让她受害的人进行责难和责骂,更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宽大为怀”,急人所急,处处为“施害方”着想,彻底地尽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应有“想着他人,帮助他人”的责任和胸怀。
其次,我的老母亲坚持了以“教育为主”的引导方法,让女孩认识错误,从法理上明白犯错的原因,知道如何避免再犯,但没有为难她,使她靠近共产党,明白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
再次,我的老母亲,还有在她影响下的我们一家人,都以“仁慈为先”,以自己的方式照顾了一个贫苦的家庭,让他们知道恩出何处。
人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我母亲因此住院的几个月里,给医护人员留下的是“从未见过这样家庭”的良好印象,给我们家留下的是永恒的纪念和样板。
我敢说,老母亲拥有的“老革命”胸怀,表现出的一个老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将会时时地启示我,敦促我,让我在汗颜中清醒,并尽力去效仿。


作者简介

徐贻聪,1938年生于江苏淮阴。曾任驻古巴、阿根廷、厄瓜多尔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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