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听到两个人不幸去世的消息: 一个是农村的乡亲终年96岁,一个月前因肺炎住院医治无效;两个孩子分别65岁,70岁,孙子孙女4个,玄孙6个,在村里算是中等户; 另一个是城里的朋友终年48岁,二个月前因肺癌住院医治无效;两个孩子分别23岁,16岁,上有70多岁的父母,城里有三套房子。 两个逝者的人生比较: 前者,高寿,正常离世,人说是喜丧;站在家庭人伦的角度看:耄耋寿终,人生园满,完成了给生他育他的父母养老送终的任务;完成了给他生的育的子女婚配成家的任务;领略了子孙四世同堂的人生快乐。 后者,短命难以接受,人说悲丧;站在家庭人伦的角度看:英年早逝,人生不幸,抛下白发苍苍的父母撒手人寰;撇下未成家的子女和妻子不再负责了;留给亲人的是遗憾和痛苦。 前者,在财产上没留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可能仅有“精神”;后者,给2个未婚子女留下了2套房子。 我左思右想,理不岀他们二者的人生,谁更有意义?条友们有何高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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