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采生折割情况,从字面意思上来看,看不出什么样的端倪,但是如果换一个词的话,可能大家就很清楚了,那就是拐卖虐待儿童,其实在上世纪就是年代,由于当时社会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加上信息流通缓慢,一些人家在丢失孩子以后,其中一部分往往都被到处拐卖,如果遇到好心人家或许还能有机会回家。 但是如果不幸落在一些人手中,那就会很惨烈,一部分人残忍至极,他们会将小孩想方设法的弄残,然后让他们去沿街乞讨,路人因为可怜,所以纷纷施以援手,但这样一种人为制造出来的虐待孩子的行为,即便就是孩子被拯救出来往往也是终身的残疾。 而这种情况并不是现代兴起的,在古代的时候,虐待拐卖儿童,就被称为是“采生折割”,当然在古代,由于社会更加不发达,加上法治有些时候也管理不到位,因此手段往往更加酷烈残忍,在民间故事里面,明朝时期,当时的苏州有一个乞丐,每天上街牵着一头熊,这头熊不能说话,但是居然会写字,很多人都纷纷给钱,让这个熊些一两个字出来。写字的多少也要看价钱。 但是后来人们发现这头熊,其实居然是一个人,这个人名叫金汝利,小时候就被乞丐拐卖到这里来,然后被用毒药毒哑了嗓子,将后背用针扎出血来,将活熊皮现杀以后披在他身上,这样熊皮就牢牢的长在他身上,乞丐每天就把这个孩子当成熊养着,每次都能获得很大的利益,乞丐靠着这个方法已经攒了几万贯钱。 人们报官以后,将这个乞丐抓住,并将乞丐凌迟处死,其实从这里也能看到明朝法律,《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当然明朝的法律有一部分是从元朝继承下来的,后来慢慢的到了清朝,清朝也对这种做法深恶痛绝并且也沿袭了明朝的法律,乾隆年间,一个人牵着一条“狗”上街,这个“狗”居然会说人话,关键是这条狗长着硕大的提醒,看脸竟然像个人,但是他又长着尾巴。 后来当地县官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就把这些人带去审问,其实这个小狗本身就是一个人,他们骗一些孩子选一个木头人,然后按照木头人的方式,将孩子弄残,孩子长大以后,虽然思维还有,但是已经分不清自己是人还是狗了,县令当即将这两人处死,并斩首示众,由此可见这种对待孩子的方式,无论是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深恶痛绝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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