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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新用户9108xuRE 2020-08-11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二、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责任人,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

三、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五、严格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严格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有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责任人。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七、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内容。

八、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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