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税种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征收的税种共有18种。分别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消费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关税、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另外为控制水资源的浪费和消耗,从资源税中分离出水资源税,目前在河北(2016年7月1日)、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山东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12月31日)地区试点。 简单讲,交易初始环节:买地买房要交契税,买车要交车辆购置税,占用耕地要交耕地占用税,购买烟叶要交烟叶税; 交易环节:交易环节一般要交增值税,应税凭证要交印花税,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要交消费税,交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要交城市维护建设税,销售不动产的要交土地增值税,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要交资源税,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要交水资源税(目前只是10个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省区征收); 有污染排放的纳税人要交环境保护税; 持有资产环节:有房有地的要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车的要交车船使用税 从境外报关进口时要交关税; 企业经营有所得的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取得所得要交个人所得税; 境外船舶进入中国境内人交船舶吨税。 二、税收立法情况 1、已立法税种及生效时间 税收征管法-2001年5月1日,于2015年1月5日发布修订征求意见稿; 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 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 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 烟叶税法-2018年7月1日 船舶吨税法-2018年7月1日 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 耕地占用税法-2019年9月1日 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 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1年9月1日 契税法-2021年9月1日生效 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生效 2、已发布立法征求意见稿税种 增值税-2019年11月27日征求意见 消费税-2019年12月3日征求意见 印花税-2018年11月1日征求意见-2021年6月10日正式颁布, 土地增值税-2019年7月16日征求意见 3、尚未进入立法程序税种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水资源税 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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