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单身未婚刚需购房,摇中天府新区了,现在想登记结婚,和未婚夫一起还贷,请问是不是要等房管局将资格核实以后才能登记?登记后可以一起贷款还贷吗? 1、单人登记,购房合同和登记人必须一致,所以到时候产权证也只有一个人名字。 2、你必须等符合通过了再进行登记结婚。登记时候是单身、未婚,房产备案时候婚姻状态改变没有影响。首付部分的权益是单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权益是共有。 3、单人所有,办理贷款前结婚,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商贷另一方只能作为贷款担保人。 Q:入户成都11区未满一年, 在11区有连续社保12月以上,是否有11区购房资格? 11区户口(入户即可) +公司社保连续缴纳12个月,可以在11区新购住宅(房产套数要满足要求)。 Q:高新南区户口不到一年,锦江区社保刚满一年,有购房资格吗?如果有可以购买哪些区域? 根据2019年12月限购优化调整,这种情况(家庭房产套数满足要求)可以在五城区、天府新区、高新西区新购一套住宅。 Q:摇号登记时,子女的名字错了一个字。现在报名已经结束了,请问有补救的办法吗? 在住建网站进行新房购房登记,登记结束后不能撤销(登记时间内可以撤销后重新登记),不能修改,这种登记信息错误无法复核通过,没有补救办法。 Q:我是刚需资格,老婆不是,如果以刚需资格摇号,后期银行是否会拒绝贷款,必须以全款购房? 单人刚需资格摇号,购房合同是单人,公积金贷款配偶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商贷配偶不能作为共同贷款人,只能作为贷款担保人,不存在拒绝贷款的情况,只是看贷款的时间和额度。 Q:我在巴中有一套商品房,贷款已经还完了,老婆在成都买了两年社保,我在通江县有公积金,可以用公积金在成都购房不?如果买房算二套房不? 在成都市购房,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公积金累积只能使用两次,只能存续一套),房贷都已结清,成都市没有房产,在成都市购房首付三成。 Q:孩子在成都上大学,户口在2019年入学时已迁成都高新区的学校,请问孩子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在成都购房? 1、户籍在成都市高新南区满两年(高校集团户口也可以),名下没有成都市房产,可以在高新南区、天府新区、五城区、高新西区的任意区域新购一套住宅。 2、户籍在成都市高新西区满两年(高校集团户口也可以),名下没有成都市房产,可以在天府新区、五城区、高新西区、近郊五区的任意区域新购一套住宅。 Q:赠予直系亲属的房产,如果直系亲属不是四川省内唯一房产,在后续买卖时,需要缴纳20%的房产税吗,同时赠予后多久才能卖掉? 1、你说的20%是个税,不是房产税。 2、赠与的房产,如果是满五(产权证满五年)唯一 (四川省内唯一) 的,在后续卖出时,不需要缴纳20%的个税。 3、赠与后立刻就可以卖掉。 Q:老公郫都区户口,结婚前有一套全款房,婚后我们以共有产权形式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请问我们还有买房资格吗? 1、两人以上家庭,名下在成都市区域内有两套住宅,无法在一二圈层新购住宅,只能在三圈层新购住宅。 2、可以卖出目前持有的任意一套住宅, 这样你家庭的成都房产套数为一套,你丈夫为郫都区户口,如果户籍超过两年,那么可以在11区的任意一个区新购一套住宅。 Q:组合贷公积金的年限和商贷的年限可以是不同吗?如果还贷每月的金额公积金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全额抵扣吗? 1、组合贷公积金和商贷的额年限需要一样。 2、成都市公积金余额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还款总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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