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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你亲弟弟结婚,你拿30万怎么了?”38岁单身母亲这样回答

 东林夕亭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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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别人,才能换来别人对你的尊重。你不尊重别人,想让别人尊重你,那是痴人说梦。

这一点,放在所有的人际关系中都适用,包括家庭关系,同样需要用尊重换尊重。

有些家庭在当今时代还迂腐得要死,只关注儿子,不关注女儿,甚至不管女儿的死活。这样的父母,怎么能让女儿尊重你们?女儿或许可以念在养育之恩尊重你们,但你们若是索取尊重,真的很难得到。

女儿从小到大,你们作为父母都不管她的死活,她痛苦的时候得不到安慰,她受苦受难的时候无家可归,在她最需要父母帮助的时候你们不帮她,你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才想起有这么个女儿,这让她怎么心甘情愿帮助你们?

“女儿,你亲弟弟结婚,你拿30万怎么了?

如今的燕姐,虽然生活富足,表面光鲜,看起来生活地很容易,但很少有人知道在此之前她经历过怎样的苦难。

她从小到大都不被父母善待,父母最终是的是她弟弟,几乎把所有的经历和钱财都用在了弟弟身上。弟弟在“溺爱”中长大,而她,不得不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独立,学会靠自己。

虽然说“独立”是好事,但是在成长过程中缺失了父母的陪伴和惯坏,她的独立很不完善。她的学业不是很顺利,之后的工作也不是很顺利。

在父母眼中,她是家里的累赘,觉得她的存在纯粹是浪费粮食。于是,就在她28岁那年给她安排了一段婚姻,完全不顾她的感受,为她包办了婚姻。

包办婚姻通常都不怎么样,她的那段婚姻也不例外。她的婆家人跟她父母一个德行,不把她当回事,只是把她当成传宗接代的工具。

婆家想要儿子,她生了个女儿,从此就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最后实在受不了想离婚时,本以为向父母求助会得到救济,结果母亲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自己的事自己解决,与我们无关。

没有人帮她,她凭着自己的努力,只争取到了女儿的抚养权,其他什么都没有。可以说,她和女儿是被婆家扫地出门的。

离婚后,她带着女儿回娘家,结果却被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她,四处低声下气求助,这才有了一个简陋的立足之地。

举目无亲的她很想就此带着女儿消失,但是她做不到,她不甘心就这样死掉。不做最坏的打算,那就只能做最好的打算:她觉得反正这个世界上只有女儿一个亲人了,自己为了女儿而活就行,不管再苦再累,都不能苦了女儿。

一个离婚女人带着孩子本身就很辛苦,更何况她没有家人的帮助。她在那之后所经历的事,不能用正常人的标准去衡量。没有经历过那种苦难的人,是无法理解她在面对生活的窘迫时下了多大的决心。

所有的苦,她都熬过来了。她不满足于母女俩的生活有了改善,她想要在此基础上好上加好。她不想丢了初心,既然当初决定了一定要“富养”女儿,自己就必须说到做到,必须为女儿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

与此同时,她那个在“溺爱”中长大的白痴弟弟要结婚了。他自己能力一般,水平有限,手里没什么钱。父母手里也没什么钱,他急着要结婚,父母这才想到燕姐。

母亲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作为母亲,问她要钱她就必须给。她根本不顾燕姐的感受,张口就要30万。

燕姐很反感母亲的这种态度,她果断拒绝了,一分钱都不打算出。

母亲开始有意见了,“女儿,你亲弟弟结婚,你拿30万怎么了?

燕姐反问母亲,“我有这个义务吗?你们早就跟我断绝了关系,早就把我当外人了,现在跑来跟我说亲弟弟,不觉得很可笑吗?我被婆家欺负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我被婆家扫地出门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我一个人带着女儿无家可归的时候,你们又在哪里?需要我的时候就来找我要钱,不需要我的时候就不管我的死活,我活该被你们这样对待吗?

她母亲开始强词夺理,开始对她进行道德绑架,说她不孝顺,说她是白眼狼,说她连自己亲弟弟都不管。

燕姐告诉她,“作为单身母亲,我最爱的是我女儿,谁也别想夺走我们母女俩的幸福。你们永远都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永远不明白我的感受。我和女儿现在的生活都是靠我的血汗换来的,我的爱我的钱只会给我女儿,不会给任何人。

做父母的不尊重女儿,就别指望女儿尊重你们!

有些人可能觉得燕姐跟母亲那样说话是不尊重,但我一点也不认为她不尊重。稍微懂得一点换位思考的人都能体谅她的感受,她受的苦太多了,尝遍了太多的人情冷暖,她选择拒绝向任何伤害过她的人提供帮助都是应该的。

虽然对方是她的母亲,但那又怎么样,她母亲根本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该尽的责任和义务,根本没有一个母亲该有的样子。燕姐也是母亲,她对女儿是什么态度,她母亲对她又是什么态度,稍微对比一下就知道,她没义务拿钱给母亲。

上午我们在讲“儿子和女儿谁靠得住”的问题时也提到了: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靠不靠得住,取决于做父母的在他们成长道路上给了他们什么。

一直溺爱儿子的父母,一直惯着儿子的父母,只会把儿子养成一个白痴,养成一个白眼狼,养成一个啃老族,养成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生存能力的废物。你们种下的恶果,早晚要自己尝。

一直不尊重女儿的父母,一直不善待女儿的父母,一直不管女儿死活的父母,到头来想指望女儿,也不现实。

做父母的只有承担了为人父母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能做到以身作则,才有资格要求子女。不配为人父母的人,没资格要求子女。你不是好父亲,好母亲,却要求子女做好儿子,好女儿,凭什么呢?

家人之间也得讲究尊重,也得讲究包容,也得讲究“将心比心”。做父母的真正疼爱子女,真正为子女好,不溺爱也不缺爱,该爱的时候爱,该管教的时候管教,真正把子女培养好了,你才有足够的资格要求子女做任何事。不要等到老了没人养还被所有人指责为“活该”,那就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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