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圣诞节,讲个相关的话题,《圣经》。 虽然并不信仰基督教,然而本梦却非常喜欢他家的经典《圣经》,即便我知道的相关典故大多都不是最先从上面获取。上帝造人,亚当夏娃,伊甸园,苹果,诺亚方舟……无数具备文学记忆的词段在我的脑海中形成深刻印象。本梦虽仍未仔细研读过《圣经》中的篇章,却早已在行动习惯中埋下伏笔,注定一场相遇会发生。 《圣经》是传奇的,更在于他成为基督教最流行最丰富的载体,把“上帝”、“耶稣”和“十字架”,诸如此类,都具体化,成为可以捧在手上真切触碰的纸张,与礼拜、祈祷等仪式共同成为教徒的信仰表达方式。《圣经》不仅是基督教徒们的必备,也是各种研究者和爱好者的热爱,其丰富内涵和文化底蕴向世界平铺一个伟大宗教的传奇与震撼,那不仅仅是信条。世界上最畅销的书籍,名不虚传。 毕竟中西文化差异,再加上故乡有自己特色的节日和习俗,所以我身边几乎没有基督教徒。但也有,几年前的偶然,有一位亲戚认为我生活窘迫可能悲观,便给我一些基督教的印刷品,似乎是《圣经》里的故事,所为调整心情。本梦当时有自己的信仰(具体为何?往后说),可以保持无限积极,所以也没仔细阅读。虽然样本只此一例(我也没专门的去采集),不过仍然可以看出,《圣经》的力量还是蛮大的。 然而对《圣经》的这种好感不是早就有。记得在高中年代,尽管零花钱有限得可怜,但还是有淘二手书的习惯,阅读的类型则是被随机分配。我的阅读兴趣也广泛,倘若眼缘好,来者不拒。那次见到《圣经》躺着角落里,我有些心动,内心源起莫名的吸引,似乎光是封面两个字,就具有无限魅力,使我着迷。没有经过太多思索,本梦便掏钱,把当时为数不多的买书名额拿出来,把《圣经》抱回家。可是一直都没动,或许是因为书太神圣,不敢起身参悟吧。去年圣诞节,本梦在深圳林府感觉不自在,总觉得哪里缺少什么一样,后来才明白,原来没有《圣经》,于是又上网购买一本,摆在狭窄宿舍的书架上。 《圣经》便有这样的意义,即便没有去仔细感悟,也同样可以需要,哪怕见上几眼,也会心理舒适。中文版《圣经》的封面非常简洁,大黑的底色,上面只书“圣经”二字,以金色表达;封底则是全黑,一尘不染;每一页的边缘都是红色,增加神圣感。怎么描述都无法极尽《圣经》的美感,只能说“百看不厌”。捧在手心,不自觉会想起自我竟然与上帝有联系,即便个人是无神论者。 这是信仰带来的辐射,让局外人也会肃然起敬。圣诞节能够在全世界成为重要节目,就是这样的原因,由信仰带来真挚,所以会不自觉而刻意去创造抒情方式,并且非常用心地坚持下去。再看《圣经》,除去那些十分庞大的价值体系以外,还有许多哲学理论和历史细节在里面。如果这些都无法成为日常,那么收藏一本《圣经》总会简单许多。得闲之际,可以捧出来注视,不是为了超能力,而是用心体验智者与勇士奋斗一生服务全人类的心血经典。这是虔诚的心意,没有坏处,何乐而不为呢? 话说本梦也并非没有信仰,不是上帝和基督,故乡的传统只是一部分,最重要的还是那件事——“梦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