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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直都有的一种现象, 千年来多少人因此丧命, 但还是屡禁不止

 清阅书斋 2020-08-16

我国很早就有贪赃枉法的现象,早在尧舜时代,就有了针对贪污的刑罚。上古时代,统治者们对于贪污的态度时很坚决。《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在那个时候的法律条文中,将贪污和抢劫、杀人一样都被列入暴力犯罪之中,而且,处罚非常的重。


可见,贪污这件事令当时的人们十分痛恨。

夏之后,商代崛起,并慢慢走上正轨。并且,最早见诸文献的反贪污受贿立法就是在商朝,《尚书·伊训》中记载,商朝制定官刑打击、预防统治阶级集团内部的职务犯罪,规定了“三风十愆”罪,“三风”即巫风、淫风、乱风,巫风、淫风即沉湎歌舞,贪财好色。

但是,这个一开始欣欣向荣的国度,最终,也逃不开灭亡的命运,到了纣王这一代,开始迅速解体。如果,不是因为商纣王,商朝极有可能会在寿命上超过后世延续了八百多年的周朝。按照司马迁的观点,纣王其实和其他亡国的君主不太一样,他既不是脑子有问题,也不是精神上有毛病,更不是变态,相反,他极为能干。


他资质好,善于辩论,见闻广泛,体力也好,能赤手空拳降服野兽。而且,他还十分擅长享受生活,著名的酒池肉林就是他率先开辟的领域。有人或许会因此辱骂他,可是,哪个皇帝不是如此?就算再勤俭能干的皇帝,在酒色上都不会亏待自己。例如:李世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不是照样宠幸年仅14岁的武才人?

只不过比起李世民,商纣王太爱美人了,对宠妃言听计从,为了取悦妲己,还特意弄出“炮烙”这种刑罚,惹得民众怨气不断。周文王因为多说了几句,导致纣王以为他有意讨好天下百姓,所以,不管不顾地将他囚禁起来。周地的人为了救出自己的主心骨,将能收集过来的奇珍异宝都进献给了纣王。

之后,纣王收了一通贿赂,觉得周人识时务,所以,一开心就放走了文王。


可以说,这场行贿应该是中国上最早的一次政治行贿,而且,受贿的竟然是君主本人。不过,这也是值得庆祝的,要不是纣王的贪婪,或许人们还找不到翻身的机会,以此来推翻他的暴政。武王灭了商后,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将纣王累计的财物尽数清点出来分给民众。此举,也真正实现了让这些金银财宝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周代,社会总体来讲是比商代更进一步的,各项刑罚也更加完善,对于贪污的处理办法也更加严密。

穆王在修刑法时,曾经特意指出,官员应该避免的过失几种:畏惧权势、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做人情。由此可见,在执政过程中,这几类现象已经很突出了,所以,穆王才特意提出这些规定,为的就是进一步规范官员自身行为。不过,虽然已经有具体的惩罚措施了,但是,这种贪污受贿之风并没有被遏制。


到了厉王时期,朝廷听不得丝毫批评之声,谁说朝廷不好谁就要被直接杀掉。不久之后,西周自然也没有避免亡国,周厉王被暴动的国人赶下了台。

春秋时侯,诸侯国之间也开始各种行贿受贿。一般来讲,实力较强的诸侯国总是会主动向弱小的诸侯国索贿,虞国就是因为受贿而亡国。晋国想要灭了虢国,中中间必须要从虞国借路,于是,晋国人用精美的玉璧和肥壮的马匹来向虞国国君行贿。有大臣劝国君不要因小失大,否则,迟早也会被晋国吃掉。但是,国君在美玉当前,哪里听得进去,于是,晋国成功从虢国分掉一块肉。

过了三年,晋国再次借路,大臣又苦口婆心地劝诫国君,可是,仍旧没能阻止国君享用珠宝。大臣无可奈何,只好带着一家老小避祸去了。之后,晋国顺利地将虢国全盘拿下,回来的时候一高兴,又把虞国灭了。


秦朝时候地法律十分严苛,对贪赃枉法的行为都是从严处置。按照秦律的记载,就算只是贪污了一小枚铜钱,都要被在脸上刺字,并且,要服4年的苦役。朝廷也时刻小心,杜绝官场上的贪污浪费。官员们在执行公务时,不许让下面的官员们接待饮食,而是必须自己带干粮。甚至,朝廷对官员们出差办公的俸禄、口粮有着详细地规定。

得力于法律地细致严明和行之有效,秦朝地贪贿受贿并没有到十分严重的程度。不过,皇帝自身开始堕落了,秦始皇穷奢极欲,大肆修建宫殿陵墓。二世上台后,其奢侈有过之而无不及,朝廷纲纪更加败坏,就连一个小小的地方官也能在都城趁机敛财。


汉朝也不例外,初时能控制住贪腐现象,并且,在《汉律》中有“主守而盗,值十金弃市” 之罪,即贪污罪的规定。汉代对贪污官吏的处罚不仅及于本身,而且规定“三代禁锢”,即其三代之内的子孙也不得为官。可是,到了中后期,贪官们越来越猖獗,以至于,中央根本控制不住。

宣帝和元帝时期,贪污大案频频出现,而且,牵涉到的金钱数额也是非常大。元帝时期竟然有朝廷大将将贪污之手都伸到了战利品上,真可谓胆大包天。《唐律》对贪污受贿犯罪的规定更加具体明确、详尽完善,宋以后及至明清的反贪污受贿立法基本沿用唐律,只是,对贪污受贿行为的防范和防治更加严密,增加了罪名,处罚也更为严厉。

参考资料:

『《夏书》、《尚书·伊训》、《汉律》、《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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