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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礼让行人的一点看法

 风雨寒秋 2020-08-16

  关于汽车礼让行人的一点看法

  在现实中生活中,“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已经屡见不鲜,许多行人无视信号灯强行过马路,干扰机动车正常行驶。

要酿成交通事故,机动车司机不仅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被撞者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更有甚者,某些地方为了避免行人与机动车抢道,居然制定了一些荒唐的交通法规,既行人与机动车抢道撞了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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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更加增长了一些司机的恶习,过斑马线,过交通信号,汽车像疯了一样通过,不减速,也不礼让行人。一个汽车拥有路权,而行人必须避让的概念形成了习惯。

  一旦概念形成了习惯,汽车不让人也就顺其自然。行人依然如故“中国式过马路”,汽车依然如故,见行人过马路,我行我速。这是一个矛盾,一个交管部门一直难已解决的矛盾。

幸好,新的交法做出了新的规定,解决了汽车路权重要,人的生命更重要的问题。其实,行人过马路,也享有和汽车一样的路权。不是你汽车在路上走,行人就得给你让路。

路权是平等的,人不能仗着人多一拥而过而影响汽车通行,汽车也不能仗着架子大而仗势欺人。其实,机动车避让行人,是我国交法的精神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看似简单的法规执行,实际是“中国式过马路”与“中国式开车”的道德博弈,让还是不让,怎么让,该不该罚,正在引发社会争议。其实说起机动车避让行人,在国外已经不是新闻。在其他很多国家,车让人早已经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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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执法交警介绍,但凡机动车右转通过斑马线,司机都必须减速。如果机动车到达斑马线时,已有行人在斑马线上通行,则机动车必须停车,待行人通过后再前行;

而当机动车正在缓速通过斑马线时有行人准备进入斑马线,则机动车可继续前行,无需停车避让。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于司机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而未停车让行的行为,对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并记3分;因没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可处以同样的处罚。”

  因为法律高于一切,路权该谁拥有已无争论的必要。既然法律有规定,斑马线上车让行人,车就必须礼让行人。现实的争议主要体现在,行人过马路时,汽车该怎么让?虽然有关部门对汽车礼让行人做了详细解答,但在执行处罚时,仍有一部分司机感到罚的冤枉。

笔者觉得,在汽车礼让行人上,因习惯使然,还不一定适应新规。而行人也会不适应汽车会礼行人让而大胆通过斑马线,像这种相住的场面该不该罚值得商榷。

  不过有一点应当谨记,那就是新交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司机们应当注意,遇奔马线上有行人通过,应当减速,停车让行。千万不能按喇叭,催促行人快速通过或逼迫行人退回原地。而对行人站在斑马线上主动礼让汽车的,车前有行人的应当等待。

  而下一个车道上的汽车,在判断行人是在礼让之情况下,为了车流畅通,则应减速安全通过。交警部门不应处罚。至于中国式过马路,行人闯红灯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应当受到处罚。

但汽车的礼让则是必须的,不管是不是红灯路口,只要有行人过马路,汽车就应当让行。只要是车让行人的,行人通过。行人主动让车的,车通过。让习惯成自然,也就没了那么多怨言。下面是司机在网上就有关问题的咨询,有关部门给与的答复,也说的很明白。

  Q1:遇到行人主动停下,司机未礼让,是否会遭到处罚?

  A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在实际情况中,也会考虑实际情况,如果有行人主动礼让的视频等证据,司机不会遭到处罚。市民对有异议的处罚,可以到交管部门进行申诉。

  “行人不过马路,为什么要扣我的分?”网友为这事吵翻了!

  Q2:遇到行人闯红灯或非斑马线区域横穿马路时,司机应该怎么办?

  A2:驾驶员在通过路口、隧道等区域,都应该减速慢行,遇到行人闯红灯或非斑马线区域横穿马路时,还是应该停车避让。目前,交管部门将在武汉市重点路口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对不遵守交规的行人进行人脸识别后进行处罚,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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