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刺猬||来源于公号“老王撩史” 01 这桩惊心公案,发生于嘉庆年间(公元1796年—1820年)的江西某县。 彼时,城里有两位书吏,一个姓周,一个姓陈,是同庄同巷的老乡,又同在臬台大人的府里当差。 所谓书吏,即承办官府文书案牍之吏员,始设于汉。及至清时,在京各衙门、外省总督、巡抚、学政及各仓各关监督之吏,皆称书吏(见《清代典·吏部》)。 说白了,也便是现今的秘书,文秘,不是生活秘书哦。 至于臬台,多指按察使。 李唐之初,仿汉刺史制而设,主职为巡察各道,考核吏治,且主管一省之刑事,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 这周书吏与陈书吏平素私交不错,每日上下班皆相约同行,一路说说笑笑,倒也省得寂寞无聊。 但说这日下班,陈秘书有事在身,便嘱周秘书先行回家。 “那你回时,路上小心些。”周秘书拱拱手,骗腿上骡,扯动缰绳出了城。 嗯,周秘书只是耍笔杆子的一般小吏,薪水不多,坐不起轿,也买不起马,便养了头母骡当坐骑。 瞧仔细,是母骡。 溜溜达达,走着走着,周秘书无意中一抬眼,禁不住暗叫了一声“缘分呐”。 艳//遇来咯。 02 只不过,这艳遇暂与周秘书无关,是属于母骡的。 行至岔路口,恰遇上一年轻妇人,细眉细眼,模样标致。她的坐骑则是一头公骡。 当公骡撞上母骡,难免会有故事发生。 事实也是,那妇人也真心大得没谱,居然连公骡调转屁股,尾随母骡拐了弯都没发觉。 眼见暮色渐临,年轻妇人方觉察不对劲,冲周秘书开了口:“请问大哥,小女子想去某某庄,还有多远呀?” “啥?你走错方向了。至少得有五十里呢。”周秘书惊讶道。 妇人一听,懵了,嘤嘤哭起来:“我一个妇道人家,天要黑了,这可咋整?” 是啊,孤身走夜路,万一遇着歹人,后果可不妙。 周秘书稍作思忖,道:“要不,你跟我走?再往前有个庄子,我家佃户就住那儿。” 年轻妇人吞吞吐吐:“我怕,” “别怕。我陪你将就一晚,明早再行赶路。”周秘书说罢,又补充一嘴,“小姐姐放心,我是好人诶。” 闲聊间,庄子到了。 兜兜转转,进了佃户家,周秘书道:“这是我表妹,天晚迷路,幸亏被我碰着。你赶紧腾出里屋,让她暂住一晚,明早天亮就走。” “表妹,去睡吧,我睡门口,不会有事的。” 然而,让年轻妇人万难料及,等待她的,竟是一个凶险四伏的夺命厄夜。 03 一转眼,到了五更时分。 睡在厢房的佃户早早醒了,打着哈欠,去唤周秘书和年轻妇人起床。 孰料,接连喊了几声,始终不见回应。 佃户预感不妙,便推门跨进里间查看。迷迷糊糊、隐隐约约只一眼,顿骇得心惊肉跳肝儿颤,失声叫了娘。 出大事了—— 但见床上,两人并头而卧,早已没了生息。枕上席上,到处是血。尤其是周秘书,脖颈几乎断裂。 其状之惨,怵目惊心。 佃户哪见过这般阵势,自是吓得六神无主,方寸大乱。 “不能报官。两条命,死在我家里,就算我满身长嘴,恐怕都难说清。” 越想越怕,佃户槽牙一咬,总算拿定了主意—— 把尸体背到野外,挖坑掩埋,以免遭受牵连。 04 日上三竿,佃户去了集市。 知道干啥不? 卖骡子。 周秘书和年轻妇人皆死于非命,留下一公一母,两头骡子。把它们卖掉,差不多能翻盖两间新房,再娶上一个新媳妇。 如此一盘算,佃户倒觉得周秘书和小表妹双双挂掉,带给他的不是祸端,而是财运。 长舒口气,心下正美呢,周秘书的好友,同在臬台大人府里谋事的陈秘书走了来。 咦,这不是老周的座驾吗?他卖了它,莫非想换头驴骑? 陈秘书嘀咕着,兜个圈子去了周秘书家。进门一问,周秘书昨晚压根就没回,媳妇还以为他公务繁忙加班呢。 “不可能,我在集上看到他的骡子了。”陈秘书道。 “可他确实没回来。”周妻道,“你一准儿看走了眼,那不是他的骡子。” 到底是不是,看看就知道。 接下来,陈秘书带周妻去了集市,还真找着了周秘书的母骡。 反复盘问,连唬带吓,佃户顷刻脑门见汗,哆哆嗦嗦吐出了实情。 人命关天,陈秘书哪敢怠慢,马上向顶头上司报了案。 前文已表,臬台之职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查案子审犯人,自是门儿清,小菜一碟。 很快,按佃户的招供,在埋尸地点,果然挖出了两具尸体。 但匪夷所思的是,佃户埋下的明明是一男一女,挖出的却变成了两个死老爷们。 一个是周秘书,确凿无疑;另一具,则是个光头和尚。 至于年轻妇人,则不翼而飞。 这可真是大变活人,不,死人,真是邪了门见了鬼! 05 变故横生,愈发诡谲,围观者讶然一片。 经辨别,有人认出了和尚,是某寺僧的徒弟。臬台大人与当地知县立即差派捕快,拘捕寺僧。 寺僧到场,吓得脸色灰白,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囫囵话。 臬台从旁察言观色,已然断定寺僧与此案脱不了干系。 “来人呐,大刑伺候!” “别介啊大人,我说,” “你想说,哼,我还不想听了呢。捂住他的嘴,打。” 噼里啪嚓,几十板拍下,寺僧差点疼昏过去,边哇哇叫边来了个竹筒倒豆子,全撂了。 原来,昨夜,他带徒弟去给人做佛事。凌晨回返,路过野地,隐隐听到底下传出几声呻吟。 是女人的动静。 师徒二人循声开挖。很快,挖到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 堪称惊奇,女子竟然复活,央求救命。寺僧见其身材浮凸,颇具姿色,竟起了邪念欲行不轨。谁知,徒弟却坚决反对。身为出家人,咱咋能趁人之危,干那禽兽不如的恶事? 争执中,寺僧遽然出手,削中了徒弟要害。 见徒弟挂了,寺僧就把他埋进去,然后胁迫年轻妇人回寺,藏匿起来。 面对美色,师徒相杀,果然是人心隔肚皮,叵测险恶。 06 这桩公案,并非老王瞎掰,而是出自清代文人汪道鼎所著《坐花志果》,篇名曰《妒奸误杀》。 审案至此,尚有一大疑问: 僧徒遇害已经明了,那杀死周秘书的又会是谁? 思忖片刻,臬台大人招来佃户,讯问年轻妇人所住之处,是谁的房间? 佃户交代,是他妹妹住的,年方十八,尚未嫁人。两日前走亲戚,去了姑妈家。 紧接着,佃户妹妹被拘押到堂。 搭眼瞧看,眸如秋水,色似桃花,从骨子里便透着些轻浮之气。 简单讯问几句,臬台命差役寻来稳婆(即接生婆),带其进入内室,查验身子。 这一验,出问题了。 果如臬台所猜测,佃户妹妹已非处子之身。惊堂木拍下,小妹妹真乖,立马供出了相好西邻某甲。 严刑拷问,某甲乖乖招供说,是夜,他踅进房间,欲行好事。却见两人并头而睡,疑心有奸,顿时妒火中烧,愤而行凶。 但他万万没想到,佃户妹妹并没在家。床上那二人,分别是骑母骡的周秘书和骑公骡的迷路妇人。 可以想见,捱到半夜,等佃户睡去,周秘书欲念蠢蠢,便悄悄摸上了床。年轻妇人则半推半就,暗通款曲苟合。 命案迷疑,一波三折,终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处刑结果如下: “遂判某甲和僧,因奸致杀人命,处死刑。而佃户移尸不报,判监禁。” 07 命案具结,坐花主人曰: “昔人有言曰:奸近杀。谅哉。当周生邂逅彼姝,要(邀)宿佃家,岂不视为生平奇遇哉?乃为欢须臾,丧生俄顷。入室者既变衽席作干戈,闻声者复化慈悲为残忍。欲情偶炽,孽海同沉。一女迷途,四人殒命,可勿畏哉?可勿戒哉?” 是啊,古人常言:奸//情隐含杀机,确实有道理。 当周秘书巧遇美少妇,邀其留宿佃户家,谎称表兄妹,显然是心怀鬼胎。 结果,须臾之欢,丧生俄顷。 西邻某甲夜潜房间,妒奸作恶;可恨寺僧闻听呻吟,不救反害,转慈悲为残忍,招来孽海同沉。 啧啧,少妇迷路,四人丧命。难道不可怕?不该引以为戒? 还是以那句老话做结吧: 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乱葬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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