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出台《关于保市场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营造“三个环境”为目标,推出19条服务举措,切实为企业补血、减负,激发市场活力。
为扩大增量市场主体,《若干措施》重点从压缩时限、压减环节、放宽条件、优化服务等方面发力,着力为企业进入市场“拓空间”。 3、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出台市场主体住所登记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再设置任何限制条件,实现“非禁即入”。 4、支持发展“小店经济”,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鼓励共享办公、规范增设室外经营摊位等方式。 5、放宽名称、经营范围限制,允许使用反映新型行业特征的用语作为企业名称行业表述。 6、放宽所有制限制,坚持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实现“认流程不认面孔、认标准不认关系”的“无差别受理”。 为壮大存量市场主体,《若干措施》通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期达到激活市场的目的。一方面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干扰,另一方面着力改善消费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8、对不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原则上不立案、不罚款。 9、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审慎管理,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简化流程,材料齐全的,1个工作日内移出,需经营场所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移出。 10、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1、大力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放心工厂,建设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和行业。 12、组织食品专项抽检,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营造网络订餐放心消费环境。 13、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执行价格收费优惠政策、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升发展质量,《若干措施》还推出了“点穴式”的精准帮扶,企业缺什么就帮什么。 14、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用,积极与银行、担保、评估等金融机构沟通协调,鼓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融资活动。 15、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依托e窗通系统和“吉企银通”平台,实现企业需求与银行机构、金融产品精准匹配,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17、通过“个转企”智能引导平台,为“个转企”登记注册、精准匹配支持政策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力争到2023年底前再培育5000户“个转企”企业,推动全省市场主体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18、2020年底前开通该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平台,提供扶持政策精准导航、个性化信息定制、融资和产销信息咨询服务等功能。 19、建设“小个专”党建引领平台,发挥党建引领强企助企作用,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在保市场主体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强、发展强”。 来源:吉林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