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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我的初中

 新用户5117idij 2020-08-17

【随笔】我的初中

 

(图片为秀光的家乡金寨县梅山水库)

  在老家三合公社关山大队中心小学毕业后,我以全公社第一名成绩考取三合中学。收到录取通知书,甭提我有多高兴了,蹦蹦跳跳,边走边唱地回到家,将这个喜讯告诉了母亲。但母亲并没有露出一丝高兴的表情,却告诉我,上中学要带米,家里带不起米,你还在小学复习一年吧。那时家里很穷,粮食根本不够吃,早晚的饭,常常是蒸一锅山芋,或者煮一锅南瓜糊糊。我知道家里的境况,便按母亲想法,在关山小学五年级又读了一年。

  次年,我又以全公社第一名考取三合中学。我把仍然是一小张油印的录取通知书交给母亲后,母亲没作声,没说让我去,也没说不让我去。几天后,就让13岁的我去生产队干农活,挣工分养家。我干着活,心里总想着去念初中的事。就这么想着想着,中学里己开学两个月了。有一天,我们在黄泥巴塘干活,正在歇活的时候,母亲与其他妇女都坐在地边纳鞋底。这时,公社的胡委员走到地边,找到我母亲,对我母亲说,你家孩子成绩这么好,不给他念书,会毁了这孩子一辈子的。还说了一些其他批评和劝导的话。母亲只是坐在地边低着头纳鞋底,一言不发。晚上放工回家后,母亲把我叫到跟前,对我说,明个你带上米,去三合中学念书吧。听了母亲的话,我一下像从万丈深渊中被解救出来,心立刻变成一只小鸟,飞到了三合中学。

  到了三合中学,老师发给我的课本有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等,让我感到很新奇。因为我迟上了两个月的课,老师的课我常常听不懂,坐晕车。第一次考试我便名落孙山,数学只考了三、四十分,成为班里的差生。我知道自己能进中学,实在不容易,要不是胡委员去做我母亲的工作,我是不能到中学继续念书的,我暗暗下决心,一定多下功夫,每科都考及格,考高分,争取每门课成绩都优秀。

   我是这样想的,但我的学习条件在同学中算是最差的。最难的是挨饿。我家穷,每周星期天下午去学校,母亲总叫我多带点米,但我看到米缸里就那么点米,母亲和妹妹们也得吃点米饭,且母亲还干着繁重的农活,我不忍心多带米,虽然我每周六天(当时每周只有星期天不上课)至少需要8斤米,那时吃的菜,是从家里带去的用竹筒装的没有油水的咸菜,饭量特别大,一顿吃8两米饭很正常,但我只背5斤米,一天只摊8两米。我每天上课时,总是肚子饿,总是想着什么时候能弄来两碗米饭吃就好了,实际上,我一直到念高一时才免强能吃饱肚子。有一天夜里,我与几位同学饿得心里难受,比我们高一个年级、初二的一位同学,他提出乘黑夜去偷学校旁边老袁家菜园里的黄瓜。我因为想到严厉的母亲,想到她平时严肃教导我们兄妹不得拿人家、偷人家东西的家规,我虽然饥肠噜噜,到底没有胆量跟着去偷盗。哪知第二天上午,袁家的人告到校长那里,去偷黄瓜的几位同学很快被查了出来。下午在学校的院子里召开全校师生大会,让那几位同学在台上检查交待,以此示众。我在台下紧张地看着台上那几位低头认罪的初二同学,心里想,多亏没去,要不然,不仅在学校里倒霉,母亲知道后更会把我打得皮开肉绽。

   与我迟去报到的还有一位同学,他叫钟业松,是我三嫂的弟弟。我俩被安排在学校西南角的一个寝室,但没有床,早去的同学都睡在双层的木板床上。为了不睡在地下,我俩在拐角选了一个空的地方,找来砖和土坯垒成“床腿”,又找来一些木棍和竹子摆上,再铺上一些稻草,就算是我俩的床了。我们经常在半夜里从那些并不固定的“床板”上连人带被子掉下去。我们爬起来又重新搭床,整个初一时间,我俩就睡在这样的“床”上。因为记住了我艰难的入学经历,因为十分珍惜最终能念上中学的机会,虽然我吃的、穿的、用的都比不上别人,我的被子和我的棉袄是补丁摞补丁的,但我没有自卑和放松学习,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停地上升,到初二、初三的时候,我就稳居班级第一了。上初二时,在老师布置的作文中,有一篇命题作文,要求中心思想是学习李月华。李月华是泗县丁湖公社医院的女医生,她有很多感人的事迹。因为我在收音机和报纸上听了、看了很多有关她的报道,掌握了一些素材,又反复思考作为中学生我们该学习她什么。作文交上去后,老师给了我90分的高分。还有一篇自己命题的作文,我拟的标题叫《丰收的田野》,在上学路上经过白果园生产队时,那大片金黄的麦田我好喜欢,我由金黄的麦浪,想到农民们辛勤的耕作、辛勤的汗水,讲了靠劳动才能换来丰收和幸福的道理,未想到老师也给了这篇作文90分的高分。这两篇作文经班主任推荐,被选入全校范文,用油印机印出来,在各年级的班上由语文老师读给同学们听。这给了我很大的鼓励。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写作文,为高中担任校宣传队长、创作文艺节目剧本打下了基础。

  初中三年的学习和生活是难忘的,当然也包括那些做错的事情。

  我自小喜欢文艺,初中三年,我都是班里的文体委员。读初二时,我有一支心爱的笛子。有一天,我放在课桌抽屉里的笛子不见了,我当即告诉了班主任老师。时间不长,一位初三年级姓吴的同学私下告诉我,笛子是他拿去的,就藏在我们教室的台阶底下,他带着我取了出来还给了我。他还哀求我道,老师来问时,就说是我借给他的,但我正在气愤之中,就当场拒绝了他。第二天,校长在学校下方的杜家祠堂(我们学校在傅家祠堂)召开批斗大会——那是1972年,“文化大革命”的后期,还兴批斗大会,让那位吴同学在台上“斗私批修”,交待偷我笛子的经过,让他出尽了丑,这是我没有料到的。我原以为,最多不过是老师把他叫去办公室,严厉批评教育一回罢了,哪会想到这样整人家。于是我很后悔。后来每想到此事,我心里就不是个滋味,好像不是吴同学犯了错误、而是我自已犯了一个大错误似的,后悔自己不该把事情做得那么绝,他也只不过是比我大一岁的孩子啊!很多年后,我见过他几次,他对我很热情,也许,他早忘了那件事,可我没有忘记,一见到他,我就想起那件事,总觉得对不起他。这件事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并影响到我之后为人为事的原则。我先后在学校、纪委和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工作过,特别是在纪委监察局工作的那些年,我在办理或开会研定案件时非常慎重,担心因自己工作不慎伤害到人。有一次,一位市领导在没有弄清真相的情况下,批示要求我把某单位的工作人员给开除掉。我安排助手等前往调查,结论是那几位工作人员是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得罪了另外一位市领导,他们没有任何错误。我就顶住压力不予处理,由于我的坚持,避免了那起冤案。

  我喜欢文体活动,从公社到区、县、地区,几乎每年我都参加中学生田径、篮球等运动会以及美术创作活动,还多次参加了区、县和地区的文艺汇演,也往往会做出违反纪律的事情。比如有时该上课时,我还在球场打篮球;文艺汇演结束后迟迟不愿返校上课。教我化学的汪老师,对我特别好,她的化学课我经常考100分,她有两儿一女把我也当成她自己的孩子看待。有时她家里有点肉之类好吃的,就把我叫去,跟她的3个孩子一起吃。当然她对我要求也很严,绝不容忍我做出违反纪律的事情。有天中午午休时,我一人偷偷溜到学校旁边的池塘里游泳,结果被汪老师逮了个正着,她严肃地叫我游到岸边。我光着屁股在水里,不好意思当着她的面爬上岸,她再次厉声叫道:“小国华,你给我上来!”我吓得心里一咯噔,赶忙游到岸边,爬上岸,穿好衣裳。她将我带到办公室,把我狠狠地训斥了一顿,明确告诉我,这种行为是违反学校纪律的,你还是一个班干呢!以后再不能这样干了。对汪老师,我既喜欢她,又怕她。20多年后,上级将我从老家金寨县纪委选调到六安地区纪委,听说汪老师和她的先生杨老师(初二时教过我数学)在市里第七中学已退休,我还专程去他们家看望了两位恩师。 

    (2016年10月21日,写于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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