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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俗为美”是一种勇气与智慧:《白居易诗选》前言(王志清)

 芸斋窗下 2020-08-17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山西太原,37岁除左拾遗充翰林,43岁贬为江州司马,晚年官至太子少傅,官二品,世称“白傅”。谥号“文”,又称白文公。白居易存诗近3000首,是唐代存诗量最大的诗人,似乎也是争议最大的诗人。

  元和尚怪,白居易乃元和之诸怪中的一怪。

  元轻白俗,白居易之怪,怪就怪在俗,将诗俗化。

  白居易之诗,既白又俗,以白而显俗。其本有好尽之癖,语言本来就再浅近不过了,还唯恐读者读不懂,不仅喜在诗下加注,还常在行文中夹注。而其诗的题目,又常把某年某月遇某人游某地等信息写得明明白白。如果是赠人怀人,则要写明对方的名字,包括写给自家声伎的诗,或赠给官伎与朋友家伎的诗,或代妓女所作诗,甚至赠给小女尼与小女冠的诗,都不避不讳。所有的这些,成为白诗形式上的特征,成为白诗的特别印记。白氏以俗为美之怪,乃是刻意为怪也。

  我们敢于肯定,白居易之俗,乃是一种美学追求,是刻意为之的一种艺术表达。据说宋人张文潜看到过白居易诗的手稿,他说“真迹点窜,多与初作不侔”(胡震亨《唐音统签》)。也就是说,白居易也不是随便落笔、轻率为之的。早期的白氏,对诗就有着一种特别的期待。“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未得天子知,甘受时人嗤”。他以“不惧权豪怒,亦任亲朋讥”(《寄唐生》)的勇气,坚持做到“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寄唐生》)。白居易之为俗,是相当自觉的,也是相当艰难的,需要承受不小的外在压力,饱受世人嗤笑。其中年写成的《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云:“诗成淡无味,多被众人嗤。上怪落声韵,下怪拙言词”。但他却很自信,也很坚持:“时时自吟咏,吟罢有所思。苏州及彭泽,与我不同时。此外复谁爱,唯有元微之”。白氏也为其俗而不被人所理解,感到苦闷,感到烦恼。因此,像白氏这样以俗为美,将诗歌俚俗化,也真是要有点思想,有点勇气的。

  应该说,以俗为美,还是一种创作的智慧。概观白氏一生,白居易是真爱诗,自称“诗魔”。“酒狂又引诗魔发,日午悲吟到日西。”(《醉吟二首》其二)白氏爱诗,不是一般的爱,超过了“癖”的层次,而达到“魔”的境界。其“爱”之程度何人可比?于白居易而言,诗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诗。概观其一生,我们不能说诗是其生活的全部,而诗是其生活的极其重要的部分则是无疑的。他将诗歌俗化,或者是被他俗化了的诗,最能够贴近生活,最适合表现生活,最能够成为他的一种“生活”。他用诗来交游,用诗来日记,用诗来泄怒解愁,用诗来感悟人生,用诗来为自己赚取名声等等。概言之,他将诗实用性地工具化了,甚至也游戏化了。他特别热衷于酬唱,酬唱也成为他的高品格的游戏,其一生中与之唱和的人很多。而与元稹友情最深,故唱和最多。白居易在《祭微之》文中说“死生契阔者三十载,歌诗唱和者九百章。”晚年与刘禹锡酬唱最多,合编为《刘白唱和集》。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侍御澧州李十一》,既而,元稹则有《酬乐天东南行诗一百韵》。这样篇幅的,在酬唱中绝无仅有。酬唱之二诗,不仅篇幅长,而且难度极大,一是要次韵,二是需排律。他们将次韵排律扩展到极致。我们虽然不能说酬唱起于元白,但是,次韵且排律的酬唱,他们却是始作俑者。他与元稹的唱和,“自衣冠士子,闾阎下俚,至悉传讽之”(《旧唐书·元稹传》),也形成了中唐酬唱的高潮,形成了诗歌俗化的走向。

  白居易以俗为美的审美价值取向,适应了中唐社会的俗化走向。中唐商业经济发达,城市繁荣,市民阶层迅速勃兴,促进了中唐都市文学的迅速发达。“贞元尚侈”之风弥满了整个社会,诗歌也成为满足人们追求感官声色刺激的娱乐方式。而以白诗流传的无以伦比的深广度来验证,白氏俗化的策略是高明的,也是极其成功的。这种新的诗体和新的风格,尤其是因其内容的激切,而获得了广泛流传的特别成功。元稹《白氏长庆集序》说白诗,“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自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白氏自己也说:“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与元九书》)其《白氏长庆集后序》中还提到,他的作品当时就传到了日本、新罗。诗人于生前其诗就这样流行的,这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是罕有其匹的。古人叹曰:“是古来诗人,及身得名,未有如是之速且广者!”白氏“以俗为美”之策略大获全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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