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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划转完税证明:各税成功适用相关重组政策

 鹏鸣 2020-08-18

近期,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材料中披露了其资产及负债的划转成功适用了各个税种的重组政策情况:

公司将原属于永和智控母公司项下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按成本作价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并承接了相关人员。

永和智控母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35,545.30 万元

贷:各资产及负债35,545.30 万元

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各资产及负债35,545.30 万元

贷:资本公积35,545.30 万元

注:上述会计处理金额35,545.30 万元为 2019年 12 月 31 日各资产及负债审定金额,与公告未经审计金额35,793.68 万元差异248.38 万元,差异较小。

上述资产划转完成后,母公司项下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转入全资子公司永和科技。因永和科技为永和智控全资子公司,该资产划转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无重大影响。

永和智控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率 15%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永和科技暂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按税率 25%缴纳企业所得税。因公司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从母公司永和智控转入子公司永和科技,该业务对应的税前利润也从母公司转入永和科技,在该业务税前利润一定情况下,上述业务划转后合并报表企业所得税金额将上升,合并报表净利润下降。永和科技正在积极筹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该短期影响将在永和科技成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消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 2020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企业资产划转完税证明》,公司项下阀门、管件等流体控制设备及器材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子公司永和科技,该划转事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13 号公告、财税(2018)57 号文、财税(2015)37 号文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免征契税。且因公司本次资产划转按照成本价划转,划出方和划入方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亦不产生企业所得税。


吴健、姜新录、朱昌山、聂磊、高行锋合著的《企业重组财税处理实务与案例》已经出版,全书67.2万字,546页,各大网站已经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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