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的蒋阿婆,年轻时含辛茹苦,养大了7个子女,五个女儿已经出嫁,两个儿子却因为二十年前的一次抓阄,导致了无人赡养。 二十年前,老汉还活着,将房子和地平分完,剩老两口就让两儿抓阄,跟谁了就生养死葬,白纸黑字,还请了本家叔叔作证,一纸协议,老两口就分开住了。 老二养了父亲,母亲归了老大,按照约定,父亲生病住院期间,都是老二两口子的事,母亲在老大家洗衣做饭看孩子,连老伴儿病也不能来老二家伺候,这让其他姊妹对老大非常地不满意。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父亲走的早,母亲在老大家当牛做马,老二想把母亲接过来,老大家不让,因为父亲在世的一次抓阄,让老二只能偷偷地给母亲一点零用钱,村里一唱《墙头记》,老二就掉泪。 老母亲八十多了,干不动了,被老大赶回了老房子,不再搭理。 其他姊妹不干了,都来谴责这位当大哥的,谁知老大却以父亲偏心为由,说他已经在父亲去世后赡养了母亲十多年,母亲余下的时光该老二和其他姊妹尽尽义务了。 当初作证的本家叔叔们站出来,谴责老大自私自利,母亲能用时候霸占住不让其他子女探望,如今还强词夺理,还是镇里的退休干部呢,连最起码的孝道都没有,不配为人。 老大却以父亲私自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按照协议执行。 母亲跟那栋老房子一样,在寒风中摇摇欲坠。 老二和其他姊妹想把母亲按月接到自己家赡养,可老大又拿出当初的协议来,说母亲只要离开那间老屋,就没有再回来居住的权利了。 没办法,老母亲不敢离开老屋,只好让已经七十多的儿女们来往奔波,没牙的嘴唇在含混不清地蠕动,人们劝她去起诉老大,她摇摇头。 做父母的,无论走到何种地步,也绝不愿意让儿女难堪: “咱老百姓遇事不想经官,那样后世儿孙还有脸见人不?” 老人的话说的不囫囵,但有三分奈何,她也不愿意拖累儿女,更不愿给儿女抹黑。 村委会调解不了,只好请了法律援助的人来,掰开了揉碎了,才让老大两口子承诺了,跟其他子女一起轮流赡养老母亲。 虽然事情得到了解决,但是人在做天在看,如果想你的后代儿孙不好好孝顺,你就做这样的例子罢。 赡养老人抚育子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何况父亲已不在世,还拿二十年前抓阄的事情来推诿责任,情理何存?! 甭再说都是抓阄惹的祸,话说回来,如果你不赡养老人,有啥资格去分老人的房子和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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