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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员工人数少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与老板说税 2020-08-19

与老板说税——税法1000问

用老板们听得懂的语言解说税法,助力老板们明明白白交税,不交冤枉税!

第12问:是不是员工人数少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答:不是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一种,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适用3%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判断标准: 
1、连续12个月的累计销售收入不超过以下标准:工业企业50万,商业80万,服务业500万 
2、不能够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不能够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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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问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五)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声明:问题来源于汇丰实务咨询,读者可能对问题描述、文件解析、政策依据等方面有不同解读,欢迎批评指正、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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