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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板说税】第186问:小规模纳税人同时销售免税货物又兼营设计服务,如何认定一般纳税人?

 与老板说税 2020-08-19
第186问 

小规模纳税人同时销售免税货物又兼营设计服务,如何认定一般纳税人?

答:小规模纳税人同时销售货物又兼营设计服务,应分别按销售货物及服务计算累计销售额,只要任一类累计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超过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应超过标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 销售额正常销售收入外还包括: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政策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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