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还是“生活只有眼前的苟且,已经看不到诗和远方”?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今天,把诗请下神坛,让每一个有缘的人讲一讲你的生活,你的诗意人生。欢迎踊跃投稿。
在我还不懂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理论的年纪里,偶然在一本诗集里读到郭沫若的《天狗》,当时几乎是刷新了我对诗歌的所有认识,“我在我神经上飞跑,我在我脊髓上飞跑,我在我脑筋上飞跑!”当时15岁的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到现代诗,第一反应是原来诗还能这么写!在懵懂想要实现自我的年纪里,遇到一首极力张扬自我的诗,欢喜至极。以至于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沉迷于中国现代诗歌,在那时候我眼里的诗歌是张扬的,有力的。 转折点出现在我喜欢上一个男生以后,彰显自我显然已经没有那么重要,读诗的风格也渐渐地转变到了朦胧派,没有刚开始那么斗志昂扬了。那时候满脑子都是“六九冰开,七九燕来,你是立春之后一树一树的花开”。而我却在很多年以后才懂得后几句“这么久了,这么忍了,这么简单的梦里你不容分说地还在”。 尽管如此,也恰是在那时,在我最美好的年纪里,我眼里的诗歌变成了温柔的,童话的。 就像舒婷写给顾城的《童话诗人》: “云儿缠住风筝的尾巴/无数被摇撼的记忆/抖落岁月的尘沙/以纯银一样的声音/和你的梦对话”。 从此我眼里都是童话故事。让那恐龙成群行过台面,衣柜入面藏着花园,心仪男孩长驻于身边。 其实在那些年里,关于诗歌的记忆是最多的。有些时候是这样的: “你,一会儿看云,一会儿看我;我觉得,你看云时很近,看我时很远。” 又有些时候是这样的: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 后来那个男生离开了,我再也没有相信过童话,还没来得及读海子的《失恋之夜》,就那样长大了。关于一直陪伴着我的诗歌也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那阵子我刚上大学,感觉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既新奇又美妙的,我开始读一些国外的诗集,在一个周末,有这样一首诗让我记忆犹新: “星期天晚上 享用你身边之物。 比如,窗外 这场轻雨。 夹在我指间的这支香烟, 长沙发上这双脚。 这微弱的摇滚乐的声音, 头脑中这辆红色的法拉利。 厨房里这个跌跌乱撞的 醉酒的女人…… 把它们全部带进来, 享用。” 多么美妙的星期天呀!窗外的轻雨,缓缓落下,指尖的香烟,沙发上的双脚,屋里微弱的摇滚乐,醉酒的女人。我也时常把那些日子称作是自己的快乐时代,每日一首小诗,快活地如同卡佛笔下的酒鬼。人在闲适的生活中看到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所以那时候我眼里的诗歌是美妙的,快活的。 快乐时代总是短暂的,不知道过了多久,身边人不再打打闹闹,都在为各自的未来悄悄打算了,我再一次到达北京的时候,树叶已经泛黄,我却读不出《北京深秋的晚上》。在一次一个人到达北京车站的凌晨,我只能想到: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一片手的海浪翻动/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一声尖厉的汽笛长鸣” 虽然时代背景和处境与我都大不相同,我却能得到一种强烈的精神共鸣。 从此再也没有 “世界的记忆/臣妾般扈拥在/书桌四周/乱人心意的夜晚呵” 这般书桌前的小情绪。 此时的我奔波于生活与工作之中,第一次走在人生的路口,会感到迷茫,我的灵感和我的大脑正在以一种疲惫状态在和我抗争,而我也在喝下几杯咖啡的夜里写下几句斯金堡的诗:“我二十几岁的青春/在市场待价而沽/在办公室昏厥/在打字机上痛哭”。心里却在暗暗窃喜,比起金斯堡我还是幸运的呢!我还有大把的时间去折腾去奋斗呢!所以即便现在我眼里的诗歌是现实的,却也是现实的生活里最甜的调味剂。 诗歌陪伴我这些年,已然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越成长才越懂得,即便看过这么多书,怎么过好这一生却是谁也无法定义的,我们只不过是渐渐形成了这样的人生态度:“吟无用之诗,醉无用之酒,读无用之书,钟无用之情,终于成一无用之人,但却因此活得有滋有味”! 把诗歌请下神坛, 诗就在你我身边。 让诗歌在烟火中歌唱 苟且也是远方 十月, 鄂尔多斯原创诗歌音乐会, 唱出我们自己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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