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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泊, 长心!这片海域有陷阱, 当心扣船!...一试一个准儿!

 XGLPOLAR 2020-08-21

陷阱!

这片海域是模糊地带,

对于船舶来说,

是陷阱!

近年,不断有船只在这里抛锚被认定为“非法抛锚”,轻则扣船罚款,重则判刑定罪...

今天一艘,

明天一艘,

...

这不,又有一艘超大型油轮在这里栽了大跟头...

一艘新加坡籍超大型油轮(VLCC)在马来西亚柔佛州东部丹绒水域锚泊时,被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MMEA)拘留,原因是非法锚泊。

MMEA Tanjung  Sedili海域主管Zulfadli Nayan警官说,这艘长245m的大型VLCC船于8月20日下午2:15在柔佛州东部的Tanjung Siang海域约13海里处被发现,船上共22名船员,分别来自乌克兰、中国、缅甸、俄罗斯和格鲁吉亚。

8月21日,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MMEA)发出一份声明,称“这艘油轮没有获得海事部门的锚泊许可,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船东和船公司,在这片海域停泊或开展相关活动之前,必须先获得海事部的许可。”

Mohd Zulfadli警官补充说,此案正在根据马来西亚1952年《商船条例》第491B(1)(L)条进行调查,原因是该船锚泊前未按规定向海事处申请认准。

如果被判有罪,可能被处以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这已经是本月MMEA第四次因非法锚泊而扣留船舶。

另外被扣留的3艘船的情况分别是:

8月14日,1艘船被扣留。

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MMEA)在柔佛东海岸的Tompok Utara水域,刚刚因为同样的原因,扣留了一艘船舶。

该船只位于Tanda Suar  Tompok Utara以北2.6海里处锚泊。

据MMEA介绍,该船同样没有获得海事部门的锚泊许可,船上9名船员分别来自缅甸、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

8月7日这一天,就有2艘船被扣留。

上午10点左右,在距离马来西亚哥打丁宜市Tanjung Penawar 8.9海里处,一艘油轮正在进行加油作业,船舷外一艘加油船,两艘船上分别有8名和6名印度尼西亚船员。 

Zulfadli Nayan警官说:“在初步检查中,两艘船的船长均未提供适当的保险单,并被发现未经许可就锚定。”

根据马来西亚《1952年商船条例》第361(6),第381(3)和第491B(1)(L)节的规定,如果被定罪,将被处以200,000马币(合47,613美元)至500,000马币(119,033美元)的罚款。 

而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还有一艘朝鲜油轮因为“非法锚泊”的问题,不但被马来西亚当局罚款,船上一名高级船员还被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

鉴于近期频繁发生的船舶“非法锚泊”事件,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MMEA)郑重发出声明:

距离Permatang Timur,Beting Ramunia和Tompok Utara沿岸的水域超过12海里,仍被视为马来西亚水域,而不是国际水域“最近的海岸线”!

因此,在这些水域进行任何活动,都需获得马来西亚当局的许可!

如果没有获得许可,在穿越该国水域时,需要遵守海事部门的相关规则或立即离开,MMEA不会妥协,一旦发现,我们会立即采取行动。”

在声明中,MMEA方面还表示将认真对待此类罪行,并公布了热线电话,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此类非法锚泊事件,以维护马来西亚水域的秩序和安全,尤其是在柔佛州(Johor)东海岸,也就是新加坡东港界外锚地水域。

频频有船只掉入“陷阱”,该好好填一下这个陷阱了。

(以下内容摘自中国船东互保协会资讯平台)

这个陷阱在哪儿?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根据马来西亚领海基线,对马来西亚柔佛东部海域领海边界线的连接点概位进行提取制表如下,供船舶参考:

马来西亚领海基线

马来西亚柔佛东部海域领海边界线连接点。

船舶开展哪些作业需获准?

根据船东互保协会向会员的提醒,马来西亚1952年商船条例第491B项以及马来西亚航运通告MSN05/2014的要求,船舶在马来西亚领海计划开展下列活动时,需要至少提前12小时通过电邮、传真或代理亲自将特定申请表发送给马来西亚海事处。

▼ 需要船舶报告的活动 ▼

a)疏浚;

b)采矿,包括勘探和开采;

c)电缆和管道铺设;

d)海上建设,包括突堤、码头的建设;

e)倾倒任何物料;

f)运动、休闲或娱乐活动;

g)检验;

h)清洗,包括清洗货油舱;

i)运输、装卸垃圾;

j)引航;

k)船对船活动;或

l)海事处长官断定的任何其他活动,包括:

  i)   封船;

  ii)  电焊等热工;

  iii) 在非锚地抛锚;

  iv) 任何形式的水下作业。

海事处在收到上述通知和申请后,若批准该申请船舶方可开展相关活动,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而扣留。

船舶在马来西亚水域从事相关活动需填写的申请表格。

鉴于此,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提醒:

1. 船舶因等候航次指令、备舱、加油等操作,需要在新加坡海峡东进口的马来西亚水域,即新加坡东港界外锚地抛锚时,建议通过代理向马来西亚海事处进行报告并申请计划从事的具体活动;

2. 马来西亚由于未明确公布其领海基线的坐标,如船舶需在新加坡东港界外锚地抛锚,但又不能确定是否处于马来西亚领海水域时,出于良好和谨慎的做法,建议提前通过当地代理联系马来西亚海事处进行确认;

3. 除了上述列举的柔佛东部水域,即新加坡东港界外锚地,会员船舶也应尽量避免进入马来西亚任何其他领海水域进行锚泊和其他作业,除非得到了马来西亚港口当局的许可,比如装卸货前待泊。

END

来稿请投:tougao@cns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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