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孝文化”似乎在现实主义的冲击下,越来越脆弱;家庭式养老迸发出的矛盾越来越多!前不久陕西发生一场令人发指的埋母事件,今天四川资阳又一个家庭又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闹上了法庭!只想感叹一声,老人们实在是太难了,过日子就像是讨口一般! 在过去,嫁出去的女儿如泼出去的水,一般而言在老人有儿子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就赡养老人的!但传统毕竟只是传统,而新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逐渐淡化,儿女基本是都是一样的养。 于是,儿子们认为女儿也应当承担同样的赡养义务;而女儿却觉得自己嫁出去,家里的房子、其他财产什么都没有得到,自己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凭什么要自己承担相同的赡养义务呢? 所以在民间这个问题颇具争议,几十年来一直讨论,也未有定数,为赡养老人这件事不知多少亲兄妹闹得反目成仇! 而这次资阳政府则是为我们做出了示范!
于是老人,将女儿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做出判决如下!
也就是说,此处的儿子女儿应当承担相同的赡养责任,共担生活费与医药费!对于本案件来说,我觉得十分公正合理! 首先,儿子已经赡养老人多年,也算是付出了很多;这时需要女儿帮忙,肯定也是因为医药费太贵,生活所迫,自己一人承担不起!女儿很可能曾经也没有分到的财产,但是儿子也独自赡养了这么多年,算是抵平了吧!如今需要平摊老人医药费我觉得还是很合理的! 再者,不论别的,父母是兄弟姊妹的,又岂能因为曾经的利益分配,而不管不顾母亲呢?想必这位母亲要走司法途径,也肯定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作为子女,有这个余力,也自当主动去承担责任才对! 所以,我认为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大家怎么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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