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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这个词虽然已经离我们很远了,但是里面的小知识可不能落下。

 素笛轩 2020-08-22

避讳是我国封建社会时一种特有的文化专制现象,要求广大臣民在说话或写字时如果碰到国君或尊长的名字,必须加以回避以示尊重。《公羊传·闵公元年》有云:“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

避讳制度起源于先秦,形成于汉,盛行于唐宋,直至民国时期,对数千年的中国历史影响深远。以现代观点来看,避讳制度自然是一种需要摒弃的封建糟粕,但对于历史、诗词等领域的研究人员以及传统文化爱好者来说,了解古代基本的避讳常识却很有必要,否则就会常常看不懂古籍,甚至闹出笑话。本文就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古代的避讳制度。

避讳对象及分类

避讳的对象主要有四类,即帝王、圣贤、长官和长辈,因此相应的避讳种类就包括国讳、圣讳、官讳、家讳等。

国讳: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主要避讳对象皇帝本人及其父祖的名字(或其同音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范围逐渐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例如汉文帝名为刘恒,故“恒”为国讳,“恒山”被改为“常山”,“姮娥”被改为“嫦娥”,《道德经》中的“道可道,非恒道”被改为“道可道,非常道”等等。汉武帝名为刘彻,故汉初有位谋士蒯彻被后人强行改名为蒯通,爵位名“彻侯”被改为“列侯”等等。

圣讳: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圣人贤者的名讳,主要包括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例如,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姓丘的都被迫改为姓邱。

官讳:某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例如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记载,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下属及州中百姓书写其名,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灯三天,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改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便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

家讳:家族内部长辈的名讳。凡父祖名某某,晚辈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所有事物。家讳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又称私讳。例如司马迁父亲名为司马谈,因此《史记》全文没有“谈”字,将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汉书》作者范晔曾被任命为太子詹事,但因其父亲名为范泰,为了避父亲的讳,他便不能去当此官,《后汉书》中也将郭泰改为“郭太”。“诗鬼”李贺之所以一辈子不能考进士,就是因其父亲名为李晋肃,为了避父亲的名讳,他便不能去应考。《唐律·职制篇》里甚至规定:“诸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诗圣杜甫一生写诗数千首,诗中却无一个“闲”字,因为其父名为杜闲;也无一首咏海棠的诗,因为其母名为海棠。苏轼因此感叹道:“却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吟诗。”

避讳的方法

古人为了避讳可谓想尽了种种方法,主要包括五类:改字法、缺笔法、空字法、拆字法、改名称字和改变称呼。

改字法:这是最广泛的一种方法,用同义或同音字代替本字,以用同义字为最多。例如秦时改“正”字为“端”字,因为秦始皇名为嬴政;汉景帝名为刘启,故改“微子启”为“微子开”、改“启蛰”为“惊蛰”;汉宣帝名为刘询,故改“荀卿”为“孙卿”;汉光武帝名为刘秀,故改“秀才”为“茂才”;汉明帝名为刘庄,故改“庄子”为“严子”、“庄光”为“严光”、“庄助”为“严助”;晋文帝名为司马昭,故改“昭君”为“明君”或“明妃”;晋愍帝名为司马邺,故改“建邺”为“建康”;唐太宗名为李世民,故将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为“户部”;康熙帝名为玄烨,故将“玄武门”改为“神武门”。

缺笔法:使用本字而省缺笔划。此法大约始于唐初,宋代以后颇为盛行。例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于志宁碑》为避讳,书“世”作“卅”。《红楼梦》第二回也提到,林黛玉母亲名为贾敏,因此她总将“敏”字读作“密”,写字遇着“敏”字亦减一二笔。

空字法:将本字空而不写,或画以“□”,或书以“某”字,或直书以“讳”字。如汉景帝名刘启,在立他为太子时,有司因避讳而曰:“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为李虎,《隋书》中将隋朝名将韩擒虎写作“韩擒”,同书为避李世民讳,将王世充写作“王充”。同样为避李世民讳,李世勣改名为“李勣”,观世音被改名为“观音”。

拆字法:该方法将犯讳的字拆开,取其一部分使用。例如五代时,后晋高祖名为石敬瑭,因此姓敬的人将敬拆成两部分,有些人改姓苟,有些人改姓文。到了后晋灭亡后,这些人又恢复姓敬。再到了宋朝,为了避赵匡胤祖父赵敬的讳,又改姓苟或文,宋仁宗时的名相文彦博原来就姓敬。

改名称字:如果遇到人名犯讳,通常可以避用其名而只称其字。房玄龄等撰《晋书》,避唐高祖李渊讳,避名称字,因此将公孙渊称作“公孙文懿”,将刘渊称作“刘元海”。《南史》中将褚渊称作“褚彦回”。

改变称呼:该方法和改字法类似,但范围更广,即不拘泥于犯讳本字的更改,有时还将整个称呼都更改了。例如汉朝吕后名为吕雉,故将雉改称为“野鸡”。五代十国时曾将石榴改称为“金樱”,因为“榴”字与吴越王钱镠的“镠”字同音。又如现在我们所说的“山药”,其实在古代称作“薯蓣”,但因为避唐代宗李豫的讳,被改名为“薯药”;到了宋朝又为了避宋英宗赵曙的讳,又被改名为“山药”。

当然避讳还有一种更有效的方法,就是尽量减少犯讳的字,这就需要帝王在取名时尽量使用单名和冷僻字,例如汉宣帝原名刘病已,为了方便百姓避讳改名为刘询。据不完全统计,从西汉至东晋(前206-420年)626年之间,54个帝王之中仅有4人是复名,单名率约为94%。帝王采用单名能够大大减少讳字,所谓“一字为名,今难言而易讳”。而这54帝中,采用冷僻字取名者大有人在,汉元帝刘奭、汉成帝刘骜、汉平帝刘衎、汉章帝刘炟、汉质帝刘缵、魏明帝曹叡、晋穆帝司马聃等等,这些冷僻字在日常生活中极少用到,也就大大减少到了百姓犯讳的概率。

上文只是简单列举了古代避讳之例的冰山一角,实际上古人的避讳制度极其严格复杂,难以尽述,也没必要尽数掌握,因为现在这些不平等的繁文缛节已没有继续存在的意义了,我们只需了解历史上那些经典的改名过程即可。

栏目策划:剑雪;图文编辑:若嫣

学而时习· 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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