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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拒绝赡养九旬老父,法院支持是怎么回事?

 苍木先生 2020-08-23

今夕不容往日了。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这是中国一直以来的传统。为人子女赡养父母,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谁敢说不赡养自己的父母,那是会被别人和整个社会唾弃的。

然而,在上海的一位市民王女士,面对自己年逾90的老父向自己讨要赡养费的时候,却是果断地拒绝赡养的义务,而且还获得了法院的支持,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王女士的父亲王老先生与妻子育有二子一女,妻子去世后,王老先生便与大儿子共同生活。一年前,大儿子因病去世了。90多岁的王老先生就只能自己生活的。

然而,90多岁的他每个月只有1000多元的养老金,就这些钱不仅需要支付房租,还要聘请护工照顾,就显得力不从心了。王先生认为,小儿子和小女儿没有给过自己赡养费,因此请求法院判处他们支付每月3000元赡养费。

对此,小儿子表示同意支付赡养费,但是自己的收入不高,退休后的养老金还不足3000元,且患有多种疾病,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超出了自己能力,完全是强人所难,但愿意支付每月1000元。

考虑到小儿子的实际情况,法院也认同了小儿子的作为。父母要求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是合理的,但是也要考虑子女的生活状况和实际经济承受能力。据此判处小儿子每月支付王先生1000元赡养费。

然而,王先生的女儿王女士却拒绝承担赡养的义务,在其说出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后,王女士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认同。认为王女士不付赡养费是合情合理合法。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王女士12到21岁这9年的时间里。父亲王先生对她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情来,多次对她实施猥琐、奸污。这段不幸的遭遇,让王女士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使得她不得不逃离家庭,独自在外漂泊。

当然,王先生的恶行也没有逃离法律的惩罚,随后,王先生因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恶人终有恶报,然而,这只能让王女士感到稍微有点安慰,内心的创伤还是难以抚平。

对王女士来讲,父亲不是亲人,而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不仅没有尽到抚养自己的义务,反而摧毁了自己的一生,让自己受到了难以缝合的伤害。如今60多岁却依然孑然一身,这都是禽兽父亲造的孽。

小时候没有给予好的照顾,份儿让自己受到了伤害,如今却舔着脸向自己索要赡养费,王女士接受不了。同时自己的身体也有疾病,而且每月的养老金也不足3000元,自己之所以这么艰难,都是禽兽父亲的错,凭什么要赡养他。

明白了前因后果,长宁法院认为,王先生早年对王女士实施的犯罪行为,严重地损害了王女士的身心健康,影响了她的一生。并且王女士目前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而且养老金不足3000,生活也困难,支持她不支付赡养费。

对于法院的宣判网友们都表示大快人心,干得漂亮,公平公道,如果对一个猥亵、奸污自己九年的恶魔还要尽赡养义务,难道一个“父亲”的身份就能抵消他对女儿所有的伤害吗?如果法院判她赡养的话那真是不讲情理了。

父慈子孝,有时候只是我们的理想,管教儿女可以理解,赡养父母也是应尽的义务,但谁都不是圣人,有些伤害可以原谅,有些伤害是不应该被原谅。泯灭人性、丧尽天良对女儿伸出毒手,凭什么能得到原谅。

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更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是要父母对孩子做到面面俱到,但至少不要给孩子带来难以磨灭的伤痛。赡养父母天经地义,但父母也应该做到父母该做的,而不是只有索取,忘记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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