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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史》中译序(赵鼎新)

 昵称44711670 2020-08-23
    芬纳(Samuel E.Finer)的《统治史》共3卷34章(Finer,1997),英文版长达1701页,是20世纪西方政治学中有重大影响的巨著。《统治史》的主要关注点是世界历史中政府形态的发展。《统治史》以各个国家的政府形态、统治方式和国家社会关系为核心,大致依照时间顺序,先把我们带入世界文明中最为古老的苏美尔城邦,述及萨尔贡、埃及、亚述、犹太、波斯、希腊、中国、罗马、印度、拜占庭、阿拉伯、中世纪欧洲、日本、奥斯曼帝国等地区和国家的政治史,然后把焦点转入文艺复兴和新教运动后的欧洲各国和美洲殖民地政治制度的突破性发展,最后,集中讨论影响当代世界的三大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及工业革命)以及这些革命给世界政治、政府形态和国家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变化。

    芬纳长期以来一直是政治学界特别是英国政治学界的一个领军人物。他不少早期著作皆是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领域的经典,特别是《马背上的人:军事力量在政治中的作用》(Finer ,1962)。芬纳在1982年开始撰写《统治史》时已经退休,1987年,芬纳在一场心肌梗塞后幸免于难,此后,他在健康状况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坚持写作,且进展迅速,直到1993年去世。去世前《统治史》已完成计划中36章的34章。《统治史》由芬纳的夫人凯瑟琳·芬纳及杰克·海沃(Jack Hayward)进行编辑后出版。作者的去世使得《统治史》终止在工业革命。如果假以时日,想必芬纳会对整个20世纪的政治发展,特别是苏联解体和全球化对国家政治发展的影响有所涉及,并且会在书末提供一个总结和展望,使读者能对全书有个更完整的了解。虽然《统治史》的不完整性给我们带来了遗憾,但读过《统治史》的人都承认,全书34章有一气呵成之感。直到最后几章,作者仍能广征博引,并以他所特有的睿智,为我们展现近代政治的关键发展及其背后的逻辑,锋芒丝毫不减。

    《统治史》一书没有涉及黑非洲,没有讨论欧洲殖民前的美洲,也没有分析任何东南亚的国家。甚至像日本这样的国家芬纳的讨论也仅限于幕府时代以后的政治发展。在导论中,芬纳开门见山地说明了他选择案例的四个取舍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的大小和规模,以及该政府在组织技术和统治理念上对后世所产生影响的大小。人类社会技术的发展可以分为两大类:集约性技术和延展性技术(intensive and extensive technology)(Mann ,1986)。所谓集约性技术,是指那些能提高人类的生产效率、增强对自然资源的汲取和利用能力的技术,而延展性技术则指的是那些能提高人类(特别是国家)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的技术。就古代中国而言,科层制、法治、常规军及科举制等等的发明都可以被看作是重要的延展性技术的发展。在工业革命前(特别是在18世纪前),推动文明进展的主要是延展性技术。因此,世界各地各个历史时期的政府对延展性技术发展的贡献就成了芬纳写作的主轴之一。在导论的最后部分,芬纳专门总结了在以后章节中还会深入分析的各个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最为重要的贡献(Finer,1997: 87—94):亚述发明了帝国,波斯创造了世俗帝国,犹太王国发展了有限君主模式,中国贡献了科层制、常规军及科举制、等等,希腊发明了公民概念和民主制,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发展了制衡机制(checks and balances)和法制,中世纪欧洲产生了无头封建制和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冲突性依存状态,与中世纪欧洲的无头封建制相对的是中国西周或日本幕府政治前的那种在封建贵族和领主之上还有国君统帅的有头封建制。复兴了希腊罗马政治的一些关键传统,并创造了代议制。英国创造了君主立宪,法国发明了民族主义和民主国家,美国则贡献了成文宪法、宪法对公民权的保护、司法审查以及联邦制。

    在导论的其他部分,芬纳集中讨论了书中常用的概念和社会机制。在定义了国家概念后,芬纳讨论了历史上存在的不同国家形态,军事组织及军事技术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宗教与国家之间的不同关系。芬纳的导论没有对经济组织及生产力与国家及国家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讨论,这是比较奇怪的。因为在讨论具体的国家和地区统治史的时候,特别是在讨论中世纪后欧洲的发展时,芬纳对经济组织形态、生产技术的发展以及生产力对国家政治的影响作了很深入的分析。《统治史》的分析框架强调国家组织和军事、宗教、经济的互动关系,有着很深的韦伯思想的痕迹。但是,《统治史》却不是一本典型的历史社会学著作。当代大多数历史社会学著作一般都从一个或数个问题出发,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因果式的或者是互动关系式的解释框架。比如,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中(Moore,1966),摩尔提出了20世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主要有三条路径:民主道路(如英国、法国、美国)、政治革命或法西斯道路(如日本、德国)和社会革命道路(如俄国、中国)。摩尔的问题是为什么不同的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会走向不同的道路。同样,在《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1992年》中(Tilly,1992),蒂利所想解答的是为什么欧洲国际政治在第二个千禧年会有如下的变化:第二千禧年伊始,地域广阔、商品经济不发达、政治上比较专制的内陆农业国家(如波兰)能主导欧洲政治;第二千禧年中期,主导欧洲政治的则成了那些经济发达、资本密集、政治自由而地域有限的城邦国家(如威尼斯、比利时);17世纪后,欧洲政治转而由那些既拥有大城市又占有很大周边地区的国家主导(如法国、英国);18世纪后,欧洲各国则都先后走上了民族国家的道路。但是,正如笔者在评论许田波《古代中国和近现代欧洲的战争及国家形成》(Hui,2005)一书时所指出的,为了让不同时空不同历史背景下的案例有可比性,比较历史社会学家所提出的问题就必须相对单一,而问题越是单一,我们就越能提出许多在逻辑上是合理的却与经验事实毫不相干的解答(赵鼎新,2007)。芬纳的《统治史》三卷所涉及的国家如此之多,要解答的问题和比较的视角也在各章节之间不断变化,因此那种在社会学中盛行的具有清晰问题意识的、分析型的、对称性比较方法对于芬纳来说显然无法采用。

    芬纳整个分析框架的核心是一个简单的分类系统。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性质(如组织形式、执政能力、合法性基础、所受到的制约等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下四种力量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宫廷、教会、贵族和广场。这四个词汇都是转喻。最为简单地说,宫廷指的是专制政治,教会指的是神权政治,贵族指的是精英政治,而广场指的是大众政治。在当代社会,宫廷与广场的组合就形成了集权国家,而贵族与广场结合则形成了代议制政府。在人类历史中,这四种力量中的任何一个都很难完全排斥其他力量而全面控制政府,实施统治,因此,大多数政府或多或少都是混合型的。混合型政府共有六种可能:宫廷/教会、宫廷/贵族、宫廷/广场、广场/教会、广场/贵族、教会/贵族。其中,广场/教会和教会/贵族类型的政体在历史上非常少,宫廷/教会和宫廷/贵族类型的政体非常普遍,宫廷/广场和广场/贵族型政体在古代时有出现,但是它们的普遍程度远不如现代。

    芬纳的这种机械的静态分类方法连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哲人都应该会接受。可在现代政治学和社会学中,这种把静态分类当作理论的做法早已过时。但是,芬纳的智慧正体现在这一点上——他深深懂得,如果要想分析一个极其复杂的现象,并且在分析过程中不像当代许多比较历史社会学家一样对复杂现象进行过度简约,简约到让历史学家笑话,那么这个分析框架就必须不能与根据具体经验案例而作出的种种不同分析和解释产生逻辑矛盾。有鉴于此,一个缺乏特定理论支持的分类框架反而有着更大的灵活性和普适性,或者说不会迫使作者为了证明其理论的正确性而忽视所面对的经验现象的复杂性。正是在这样的一个简单的分类系统下,芬纳才能够对从苏美尔和萨尔贡发端的历史上的各类政府的组织形式、执政能力、合法性基础、所受到的制约,以及在与其他类似政府相比所具有的优缺点和历史地位,作出具有洞察力的、深入的分析和评论。芬纳并不是任何一个特定地区或国家历史的专家,他对于各个地区和国家统治史的具体描述与分析也不可能万无一失,史学专家们当然能指出芬纳在描述与分析某一个地区和国家时所出现的各种错误和纰漏。但是我敢肯定地说,史学专家们所指出的相当一部分错误和纰漏很可能是出于专家们在视野和知识面上的局限而产生的误解,并且大多数专家在通读全书后一定会为芬纳的知识面、历史感、睿智,以及许多分析和论点的精到程度所折服。

    《统治史》涉及的内容虽然庞杂,但芬纳在描述和分析上下五千年来世界各国政治史时所达到的深度,以及所体现出的对各国历史卓越的把握能力,绝对不亚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业历史学家。笔者才疏学浅,对芬纳笔下的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历史了解有限,难以对芬纳的历史描述和分析质量作出准确的判断,但是就笔者有一定了解的历史,比如希腊、罗马、中世纪欧洲、日本、近代欧洲和美洲的历史来说,我能感到芬纳对这些历史案例的总体把握能力甚至超过了大量专家。当然,笔者最为之心折的还是芬纳对中国历史的描述和分析。我阅读过大量西方学者所写的比较历史著作,一个普遍的感觉就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越接近远东,该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就与西方文化差别越大,西方学者就对该国家或地区的历史越发难以把握,他们对该国家或地区的历史所进行的描述和分析也就可能越来越离谱。因此,即使是一些很优秀的学者,比如摩尔、斯考契波、豪、迈可·曼恩、麦克尼尔、琼斯、郎德思、古德斯通,等等,他们虽然在分析中国历史形态时不乏真知灼见,但在对具体中国历史的描述和引证上却会时空倒错,并在历史背景不清的情况下犯有低级错误(如Goldstone,1991;Hall,1986;Jones,1981;Landes,1998;Mann,1986;McNeill,1982;Moore,1966;Skocpol,1979)。但是芬纳的《统治史》却不是这样。《统治史》专讲中国历史的有五个章节:先秦、汉朝、唐朝、明朝和清朝,其总长度达236页,本文中引用《统治史》内容时所用的页码均为英文版页码。足够单独成书。芬纳不懂中文,他在写作时所能利用的仅仅是在西方来说本身就欠发达的中国历史研究的成果。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除了先秦一章流于简单之外(西方先秦史研究可供芬纳参考的文献太少了),其余四章在时空和历史背景上都是十分清晰且罕见低级错误。作者对于儒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及其在不同朝代的变化,以及儒学怎么在宋朝开始从一个官方意识形态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深入到民间的准宗教的分析,对于中国科层制的特性(比如它在功能上有与西方教会相类似的一面)、历代科层与皇权关系的紧张和变化、各朝代前期的皇帝在“内朝”与“外朝”权力分配时的两难选择、以及“内朝”与“外朝”关系一经定型后对整个朝代政治发展重大影响的分析,对于中国各个朝代对社会的渗透和控制能力及中国古代国家社会关系本质的分析,对于中国军事力量在政治中的边缘化和中国对各类宗教的宽容性的分析,对于康乾盛世的成就和局限以及大清帝国特殊的边疆策略及其背景和成果的分析,以及其他众多的分析视角,处处体现出宽广的学识和比较方法给作者带来的中国史专家无法企及的分析视角和真知灼见。

    芬纳反对文化相对主义。在他的眼里,不同的政府形态在政府形态发展中的地位以及在统治史上的地位的重要性完全不同。比如,他认为,城邦政府对于统治史来说很重要,但在政府形态的发展中它却是一个死胡同;神权政府与完全政教合一的政府对统治史和政府形态发展来说都不具有重大意义。芬纳特别强调现代国家(以民族国家为主要特点)完全是西方的产物。《统治史》虽然没有专门讨论各个国家和地区自发产生工业资本主义的可能性,但是书中的信息十分明确:工业资本主义也完全是西方世界的产物。芬纳认为,在18世纪时,世界上的其他文明都已经“发展到了一种相当自我满足的状态,不愿意做出改变。实际上,这些国家的政府竭力抵制任何他们认为会打破其宝贵的平衡状态的影响”,而欧洲却从西罗马帝国以来似乎始终感到浑身不自在且躁动不安。到了18世纪,欧洲社会的躁动不安从国家到经济到思想界更达到了全面的、无以复加的程度(Finer,1997:1473—1475)。芬纳认为,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正是在这样一种躁动状态下跌跌撞撞地到来的(Finer,1997:1473—1651)。

    芬纳《统治史》的最后四五百页主要讲述的是近代西方政治的躁动不安和不断更新,但他的描述和分析方法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政治发展并不是西方近代发展的唯一主轴。芬纳为我们展现的是西方世界在政治、思想、军事、经济各个方面全面性的躁动不安,以及政治、思想、军事、经济力量之间在这全面性的躁动状态下相互依存、相互冲突和对历史发展的促进景象,其中许多可能已为大家熟悉:中世纪的独立城市促进了欧洲经济、复兴了罗马的共和政治、保证了城市阶层在欧洲政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Finer,1997:950—1051);文艺复兴和新教运动引进了世俗政治和科层制、破坏了主导欧洲世界达1300年之久的基督教世界及其世界观(Finer,1997:1261—1263)、促进了不同的世俗理论和世俗性的历史终极理论的涌现和竞争(Finer,1997:1473);欧洲的战争促进了国家在组织和税收等多方面的变化、促进了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发展以及用暴力征服世界其他文明的能力;欧洲及整个西方的政府则不断在被动和主动的统治方法的更新过程中东跌西撞,既是在适应又是在推进西方世界在各个方面的不断变化。芬纳认为,西方社会的这种多元的躁动不安的互动正是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兴起的源泉。

    芬纳书中对历史的分析方法在今天的西方世界已被视为老派。在文化相对主义和后现代理论盛行的西方历史学界,特别是在研究非西方历史的学者中,芬纳所代表的观点被广泛地批判为“欧洲中心主义”,被视为“政治不正确”。在当前美国,一个盛行的理论(所谓的“加州学派”)认为世界各个文明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经济上)直到18世纪仍然是在同一起跑线上。就中国而言,这些学者强调了帝制中国在悠久历史中的变化和更新能力,强调了在城市化与商业化水平、人均卡路里摄量、技术的成熟水平等等方面,直到18世纪仍然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或与西方同时期处于同等的发展水平(有些学者甚至认为直到19世纪中叶欧洲的发展水平也没有超过中国)。他们认为只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比如幸运地获得并吸收了先进的东方技术(Hobson,2004),幸运地发明了关键性技术(蒸汽机)(Goldstone,2000),或幸运地能在其发展的关键时期利用美洲的大量资源和向美洲新大陆移民而减轻其社会由于人口负担而产生的种种压力(Pomeranz,2000),等等,西方世界才能在19世纪脱颖而出,首先走向现代化。已经被译成了中文的彭慕兰的《大分流》一书就是这类研究中的一个典型(Pomeranz,2000)。

    上世纪80年代芬纳开始写作《统治史》时,文化相对主义思想和后现代的学术和理论尚未在历史学界甚嚣尘上。但芬纳似乎已经预料到这一颓废时代学术的到来。芬纳在书中再三强调帝制中国在经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等等多方面的发展,并分析了中国在明代的辉煌。他甚至强调直到大清帝国康乾盛世时,中国在许多方面,包括政治改良和政府行政能力、教育的扩展和对士绅阶层的整合能力、对边疆的控制手段和能力等等,都有着重大的提高,并且中国的经济能力和百姓生活水平直到18世纪在世界上并不落后。对于这些基本事实,芬纳与那些持有文化相对主义学者的认识相去不远。但是,芬纳马上指出:“汉学家们正确地指出事实上中国也在不断发生相当大的变化。

    虽然如此,一边是两千年来虽然不断丰富但是基本维持不变的帝王统治模式,另一边是欧洲国家从蛮族人的日耳曼王国到封建主义、新君主制、专制主义,再到议会制、民主和代议制政府的快速变化,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可比性。”(Finer,1997:1303)芬纳进而指出:“当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和盛行的信仰系统互相强化时,社会就会趋于稳定,但是如果其中有一个或几个因素和其他因素脱节,社会就会发生变革。”(Finer,1997:1303—1304)在芬纳的眼里,中国就是该句子中前半部分所指的那种社会,而欧洲和整个西方社会则是该句子后半部分所指的那种社会。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的到来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或生活质量指标、政治发展和思想“进步”等问题,它们跌跌撞撞的到来是西方社会政治、思想、经济和军事等因素相互冲突的结果。芬纳的分析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所谓的“加州学派”,但是他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加州学派”的学者们为了强调中国在18世纪与西方世界的相似性而列举的一些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只能说明帝制中国仍然有着很大的改良能力,但决不能证明18世纪的中国与西方有着同样地把世界带到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的可能。

    其实,西方的文化相对主义和后现代学者甚至在政治上也不见得比芬纳这样的“欧洲中心主义”者要来得正确。芬纳丝毫不隐瞒西方世界在“现代化”过程中的野蛮,但是他深切地知道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一旦在西方兴起后,其他国家的人民要么在强权下过着悲惨的生活,要么就必须走向建立现代国家和发展工业资本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因此,在芬纳的字里行间,我们至少能感到他为现代化在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率先成功而高兴。但是,那些当前盛行的文化相对主义者们却对发展中国家中的任何传统似乎都保有激情,往往有一种身处西方优越生活而把发展中国家当作香格里拉来欣赏的虚伪。幸亏中国在20世纪初就禁止缠小脚了,如果推迟到文化相对主义盛行的今天的话,西方的文化相对主义学者肯定会因为有一些已经缠了小脚的妇女不愿放脚而出来谴责中国无视妇女缠小脚的权利,并热情宣扬“步步金莲”文化中的优美成分。

    西方文化相对主义者在政治上的虚伪还在于,他们中许多人(比如彭慕兰)仍然把在西方兴起的工业资本主义看作是一个进步现象。正因为如此,他们决定从所谓的非欧洲中心主义的视角出发,认定在18世纪工业资本主义兴起前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一定的走向现代化的可能,并在历史资料中断章取义来支持他们的学术观点。但是,工业资本主义只不过是西方社会给世界带来的一个现实,并不是什么一定值得庆祝的历史现象。在其一百多年的发展史中(比中国的一个朝代还短许多),工业资本主义虽然为人类社会带来了许多值得夸耀的变化,但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可以摧毁人类社会多次的核武器,正在耗尽地球上的不可再生资源,造成大规模的环境污染。中国的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帝国模式在东亚的土地上延续了两千多年,而工业资本主义这种正反馈文化能否维持这么长时间很值得怀疑。如果我们假设不远的将来,工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人类为了争夺日益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而进行了一场全球性的战争,其中一小部分在这场浩劫中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那么,这些幸存下来的人将会怎么看待工业资本主义历史?那时候,人们可能就会把芬纳的《统治史》的第三卷看作是一部分析为什么一个躁动不安的、缺乏负反馈机制的社会在西方而不是在其他地方率先实现的著作。在那时候,如果有人问及芬纳的《统治史》和持有文化相对主义的“加州学派”的工作在政治上哪个更正确,有的学者就可能会说是芬纳的《统治史》。这是因为,一旦工业资本主义被看作是负面现象后,“加州学派”的学者就犯了两次政治错误:他们错误地赋予工业资本主义正面的价值,同时错误地认为工业资本主义在18世纪的西方和同期世界其他重要文明中几乎有着同等的发生可能性,言下之意,就是世界所有文明在工业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灾难这一问题上与西方负有同等责任。但是芬纳《统治史》的观点却只犯了一次政治错误:错误地对西方社会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现代化赋予正面的价值,但他却正确地指出了现代化是西方的产物,亦即世界其他文明不能为西方社会现代化中最为重要的一面(即工业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灾难,承担与西方同样的责任。依据政治正确性来作的学问从来就不牢靠。

    任何伟大的社会科学著作都会有自己的弱点,《统治史》也不例外。为了能包容世界政治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众多的、极其复杂的经验现象,芬纳在《统治史》写作过程中所依据的理论仅仅是一个静态分类框架。但是,正是这一分类框架使得芬纳能清楚地区分所要讨论的国家和地区政府的类型,并针对这一政府类型建立有效的比较视角。因此在读了《统治史》后,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芬纳书中各章节的比较视角众多且在不断变化,但他的比较却几乎总是来得恰到好处。问题是,静态分类框架不能用来解释动态变化,这就给芬纳的分析带来了不少困难。为什么一个国家会在某一时期内兴起然后走向鼎盛和消亡?为什么某一政府形态会在某一地区和时期内兴起然后消亡?对于这样的动态性问题,《统治史》就不能提供像曼恩《社会权力的源泉》这类著作所提供的洞见(Mann,1986,1993)。特别是,当《统治史》的第三卷进入近代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后,芬纳的笔触充满激情,分析流畅,对西方文明成就的骄傲跃然纸上。芬纳认为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在西方的兴起绝非偶然,而是欧洲社会在政治、经济、思想和军事权力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冲突的结果。因而,他为我们提供的是一个典型韦伯式的关于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在西方率先兴起原因的社会学分析。但正是在这样一个静态分类框架的限制下,芬纳没有能把他超人的动态分析和宏观把握能力通过明确的理论展现出来。

    其实,即使在芬纳的分类框架下,作进一步理论探讨也是有益的。比如说,现代西方民主国家的政体接近于芬纳分类框架的哪一种理想类型?芬纳没有加以讨论。但是,对这一问题的明确说明应该是十分重要的。依愚见,现代西方民主国家的政体接近于芬纳分类框架中的贵族/广场型政体而不是广场型政体。真正广场型政体是卢梭所提倡的那种大民主。这类政体人类梦想过也曾经试图付诸实践过,但却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又如,芬纳指出在六种混合型政体中,宫廷/广场政体和贵族/广场型政体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普遍,而其他类型的政体却逐渐成了历史。政府形式的发展为什么会呈现这样的规律呢?芬纳在其分类框架的局限下未能作出回答。但如果我们在芬纳的分类框架中加入他本人也十分强调的政府合法性这一概念后,问题就变得清晰了:不同的政体有着不同的合法性基础。简单说,脱魅之后现代社会的权威结构已经越来越难以运用神秘的和传统的合法性技术来加以维持,而正是程序合法性在现代社会政治过程中地位的大大提升,才导致贵族/广场型这种政府形式(如代议制政府)在世界上的地位大大上升。而现代型的宫廷/广场政体(极权政府)其实只不过是现代政府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稳定变异。这是因为,虽然在现代宫廷/广场政体形成初期,其寡头(宫廷)一定会由于多种原因而享有来自大众(即广场)的广泛支持,但由于这种政体继承了宫廷政体的强大专制性并有着无限政府的性质,因此它一旦形成后肯定会利用其专制性去控制广场,而不会像贵族/广场型政体一样朝着政治精英(即贵族)竞争和百姓(即广场)定期选举的程序政治发展。宫廷/广场政体不能很好地与程序合法性相匹配,是其在现代社会中难以达成稳定状态的关键因素。
  
    《统治史》的写作因芬纳的去世而戛然终止。此书因为没有一个具有洞察力的结论而给读者带来很多遗憾。特别是在通读《统治史》洋洋三卷之后,笔者得到两个相反的印象。第一,在分析古代社会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发展史时,芬纳的一个隐含定理是:决定一个政治建构成功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复存在;人们会利用某一政治建构的一些特性去为自己或者自己所代表的某一群体去谋取特殊利益,从而使一个本来运转良好的制度走向低效和腐败。因此,任何政府建构,即使是在一个时期内被看作是很完美的建构,都会走向衰败。第二,在分析近代西方的政治发展中,芬纳虽然没有忽略其过程的野蛮性,但在其对法国革命,特别是美国革命为世界所带来的新的政治制度的描述中,他那种在分析传统政治制度时所采用的对不同政治制度的历史地位和各种弱点进行评价的手法突然消失了。难道历史就终结在一种民主政治和资本主义相结合的体制上吗?难道芬纳在分析古代社会时所运用的那个隐含定理在现代社会中突然就不发生作用了吗?如果芬纳的那个隐含定理在现代社会中依然有效,那么现代民主政治和资本主义相结合的这种体制的历史地位、弱点和发展方向是什么?芬纳不是一个历史终极论者,他毫不幼稚,但其巨著通过精彩的描述和分析把我们从文明的起源一步步带到现代社会,却没有为我们留下一个智者对未来社会的猜想。

    芬纳的《统治史》发表后好评如潮。《经济学家》杂志说:“没有一本在20世纪发表的政治学专著……能超过芬纳的工作。”(Economist,1997)Luttwak(1997)说:“芬纳的工作是‘政治科学’的最卓著者。”(Luttwak,1997)Paterson说:“芬纳的《统治史》是几代学术的结晶。”(Paterson,1999:112)Power说:芬纳的工作“丰富之极,以至于任何一个比较理论框架都无法对它进行概括”(Power,1999)。但是,芬纳在80年代为了写作《统治史》而申请社会科学研究协会(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的科研经费时却被拒。其实,还是Brisbin对《统治史》的态度比较客观地反映了西方主流政治学的现状(Brisbin,1999)。他批评芬纳无视所有坚持新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学者在国家形成方面所做的工作,批评芬纳未能把《统治史》中所提出的不同政府类别转化为能解释各种不同假说的真正的变量。新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是西方政治学的主导理论,而以博弈论和统计学为核心的定量方法则是西方政治学的主导方法。芬纳显然对这些理论和方法持保留意见。西方主流政治学非常现实,因而也是十分短视的学科。他们普遍轻视历史,有一种“只有当历史能为现实服务时我们才会服务于历史”的劲头(尼采语)。因此,像《统治史》这样一部以上下五千年政治为研究对象的,实际上采用历史社会学方法的巨著,就成为西方20世纪政治学领域的一个绝唱。

    《经济学家》杂志说如果政治学有诺贝尔奖的话,芬纳的三部曲就肯定会赢得此殊荣(Economist,1997)。我个人认为这一评价仍然低估了芬纳的卓越工作。芬纳的《统治史》三部曲所需要的知识面、想象力、对历史现象的综合能力以及智慧,远非目前早已技术化了的物理学、化学和经济学的诺贝尔奖获奖工作所能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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