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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执行死刑时,救护车必须要在现场待命,难道是用来救犯人的

 汗青正浩 2020-08-24

对于死刑犯来说,人们最关心的无非是犯人最终的表现如何。但在死刑现场,还有一个问题可能也会让人好奇:明明就是置人于死地的事情,为何还在现场停一辆救护车呢?嗯,这件事说起来还真不那么简单,因为原因有好几个呢。

救护车是对死刑犯人最后的生命权利保障,而死亡的现实也让死刑犯需要这一设备

站在普通人的立场,我们最直观的认知是:死刑犯只有死路一条,其他的与他都没关系。但这却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因为法律是对于所有人平等的,这平等包括了每个人被救护的权利。

而死刑犯虽然是一名犯人,而且要执行死刑,但却也同样有这样的权利,他罪恶滔天没错,他应该以死抵罪也没错,但他哪怕还有一分钟没有执行死刑,那就要尊重他的被救护权利。没错,这就是人道,这也是法律。

如此一来,想必大家就明白了,救护车在死刑现场的责任就是救护那些死刑犯人的。当死刑还未执行时,如果死刑犯突发意外,就必须放弃执行死刑的过程,而是先对其进行救护。等到他生命体征正常之后,才能对其实施法律的制裁。

有人想不通了吧?都押到刑场了,就说明没问题,生命肯定是正常的,只要执行就是了,还救护什么?可真的没那么简单,毕竟怕死是极大一部分人的硬伤。哪怕这个人杀人如麻,但真要说到自己死,恐怕也会犹豫与害怕。

就听过这样的案例,一个非常刚硬的死刑犯,在被宣判了死刑时还笑着环视众人,可当执行时间一到,将他带到刑场的时候,却完全不一样了:从车上下来直接走不动路,连拉带尿满裤子都是,最后只能由法警架着走。

事实上,这样的事实在太多了,真的说也说不完。而除了这种现场感受极度不适的犯人,还有的是站在刑场上,还没开始执行呢,他却血压升高,心跳加速,整个人便直接昏了过去。这种时候救护车就要发挥作用了,毕竟你不能对着一个昏过去的人执行死刑。

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吧?当一个人突然面对死亡时,可能不会想那么多。但这种一审再审,一宣再宣的犯人,他们对每一次宣判与调查都充满了投机心理,会由内而外地希望自己可以被赦免死刑,甚至是无罪。

可想而知,这种心理上的较量在进行多次之后,当死刑宣判下达之后,他们会想很多很多的。死了也就什么都没有了,但他留在世上的牵挂呢?他做过的事情呢?他留恋的生活呢?这些都会让他不甘心。

如此一来,哪怕在牢里没什么表现,还可以镇定自若,可真正走上刑场便知道生命到了尽头了。这个时候内心的波动自然会很大,据说还有死刑犯到了刑场之后,甚至想要挣开法警而逃跑呢。如此,他们心脏承受不住,血压高也就再自然不过了。

救护车还有另外的用途,这可能就有些冲击我们的正常思维了

不过,实事求是地讲,死刑现场除了犯人紧张,心理难以承受之外,其实法警也会产生不适。这真的不是玩笑,不要以为他们常年与死刑犯打交道,就会习以为常。

据业内人士反映,当对死刑犯进行死刑执行的时候,其实他们也会在心理上产生巨大的压力。虽然这不是每个法警都如此,但至少一部分人是这样的。

而且,如果是新人初上刑场,面对这样血腥的生死考验,心理承受能力还是非常受挑战的。轻了呕吐、紧张、头昏,重的可能就要进行心理疏导,以及救护干预。心脏这种东西,说起来强大,但真要超负荷承担时,它也会罢工的。

就有这样的例子,一位第一次亲自执行死刑的法警,虽然只是采用注射死刑法对犯人进行注射,可当犯人死后,他同样在很长时间里没有办法挪动身体。而且,事后他心理受到极大的冲击,根本没办法走出“杀人”的阴影。

这就是一个正常人的心理感受,杀人这事说起来很简单,可真要去实施,恐怕不那么容易。也正是因为如此,大多数的死刑犯也不是杀人不眨眼,而是应急时的一种自然反应。当杀完人之后,心理上的不适再自然不过了,这时救护车的存在就非常必要。

与此同时,可能我们还有一点不敢相信,虽然停在刑场上明明是一辆救护车,但它的功用却是很多的。比如它可以运送死刑犯尸体,也可以救治需要救护的人,甚至可以是活体器官运输车。

什么意思?遗体捐献听说过吧?有的死刑犯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愿意捐出自己的遗体,这时就会在死刑执行结束之后由救护车运走。

而且也有这样的情况:死刑犯后知后觉,对于自己的行为忏悔不已,所以为了赎罪而对外捐献自己的某个器官。器官可不比其他的,必须要保证它的存活性质,这时救护车所能起到的作用就是保证器官最佳状态,从而移植到器官接受者的身上。

怎么样?有些颠覆常规认知吧?虽然他们是罪不容赦的死刑犯,但不代表他们没有良知。只不过这良知可能来得晚了些,但救护车便成了让这份良知兑现的工具。

虽然说生死不可跨越,但是能够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让最后的心愿得以达成,那也是非常令人欣慰的一件事了吧。只是一辆救护车的事情,竟然可以实现这么多的用途,真心物以致用。不过,还是衷心希望每个人都能尊重生命,恪守法律,从而远离刑场相见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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