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研活动中教师提供的应该是观摩研讨课,而不应该是考核课 通过具体的“课”来开展观摩研讨活动,是一种比较直观且有效的幼儿园教研活动。它的程序是:某教师根据教研的“主题”设计一个相关的保教活动,然后相关教师对其实施过程进行观摩,最后对本次保教活动进行研讨。这类“课”课最重要的是要有“研究价值”——“失败”(教学效果不理想)有失败的研究价值,“成功”有成功的研究价值。许多幼儿园在开展教研活动时,过于在乎“课”的成功及其价值,甚至认为如果这节“课”的教学效果不理想,本次教研活动就算失败,他们往往看不到“失败的课”也很有“研究价值”——它从另一个角度提示我们该如何改进我们的工作。 教研活动中的“课”,不应被当成评比课或考核课,否则其将会使其研究的功能将大大削弱。由于领导错误地强调了它的甄别功能,许多教师不愿意或不敢接受教研活动中的“课”,或者接受后,由于心理压力过大,或担心失败后对集体、对个人有不良的影响,不愿意选择研究性活动,不敢创新尝试,而趋于选择展示性活动,即展示幼儿的水平或教师的特长,或偏向于选择一些具有表演性质的内容来设计活动活动,或者“‘课’公开”之前反复演练,到“‘课’公开”时只能是一种完美无缺的“表演课”,毫无研究价值。 所以应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在教研活动过程中对教师或团体的甄别,而应注重于对活动过程的研讨与评析,引导大家把关注点集中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使每一个教师都成为“课”的研究者、反思者和受益者。 对于幼儿园教研活动中的“课”,我们应该多关注它的是否有研究价值,而不应过于关注它的实际教学效果,我们应该关注如何通过该“课”研究来提高教师的保教能力,进而提高保教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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