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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是否需要许可?

 昵称42143073 2020-08-25
详细信息
标    题 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是否需要许可?  内    容 尊敬的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农村电商经营者,目前主要以销售新鲜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产品,近期重新考虑要增加一些新产品,主要是对现有农产品进行切片、干燥、包装初级加工后进行销售,例如苹果切片烘干成苹果干、苦苣菜烘干为菜干,百合和百合花烘干成百合干和干百合花,但对加工过程是否取得相关许可产生的疑问,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并且《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附则第五十七条中提到: 食用农产品,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结合以上相关法规,个人认为:我将来进行初级加工的蔬菜水果干制品,属于直接烘干,无任何添加,工艺简单,按上述规定依然属于食用农产品,并不属于食品。

同时
我在17年创业前期向市政府留言板咨询过相关问题,办件编号《BM1708000593》(已上传咨询页面截图),回复说不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将所加工的蔬菜水果干制品按《农产品标识管理办法》进行标示管理就可以了,并且干燥后的蔬菜水果可以增长保存期,降低未及时售出而引起的腐烂变质风险。

然而
最近在我所在辖区食药所咨询时,我将来增加的蔬菜水果干制品不适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我也问过些许同行企业,也是答案不一。

因此
想再次咨询一下,从上次咨询到现在,政策是否发生的大的变化,若要办理其它相关资质,向我这种本身规模很小(规划中的加工车间9平方米),计划产量不高的企业,该如何应对办理相关事项许可?
  附    件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许可证问题咨询.png  
处理情况
批示意见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网民朋友,您好!
  您在市政府网站中留言,反映“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是否需要许可?”的有关问题,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6年1月22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内容填写。其中蔬菜制品,类别编号:1602,类别名称:蔬菜干制品,品种明细:1.自然干制蔬菜2.热风干燥蔬菜3.冷冻干燥蔬菜4.蔬菜脆片5.蔬菜粉及制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干制品包括所有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进行选剔、清洗、粉碎、调理等预处理,采用了自然风干、晒干、热风干燥、低温冷冻干燥、油炸脱水等工艺除去其所含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或以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过混合、粉碎、调理等工序制成的产品。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分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5个小类。您反映的蔬菜干制品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范围,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您可直接咨询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进入甘肃省食品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完善信息,提交上报至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自行打印申请书。
       咨询电话:受理科7547896;甘肃省食品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网址:<a href="http://apps.:3680/">http://apps.:3680/</a>。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答复单位西固区政府 答复时间2019-03-21 15:47:42  用户满意度评价网友解答 用户满意度评价 网友解答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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