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让某些幼儿由于先天或后天因素在班里失去 尊严; 2. 拿幼儿来进行横向比较,进而贬损幼儿; 3.对幼儿说些带有讽刺、污辱性的语言; 4.给幼儿起他不喜欢的外号; 5.在幼儿们面前公开说“我最喜欢某某。”“我最不喜欢某某。” 6.做某些幼儿的所谓的干爹、干妈; 7.对幼儿瞪白眼; 8.偏爱某些幼儿; 9.用威胁方式教育幼儿; 10.对幼儿不良心理行为不加引导; 11.穿着印有粗俗或猥亵图画或字语的衣服; 12.穿着半透明或过于紧身的衣服; 13.穿着过于暴露或带有色诱性的衣服,如无肩带衣服; 14.穿着超短迷你裙; 15.纹身,打数多耳洞或戴数多耳环; 16.当着幼儿的面与其家长吵架,甚至打架; 17.接受家长的宴请; 18.索要或收受幼儿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 19.利用家长权利占便宜; 20.帮家长代购东西; 21.幼儿在园就读时,让其家长成为自己微商客户; 22.幼儿在园就读时,向其家长发结婚请帖; 23.与家长结拜姐妹兄弟; 24.公开点名批评某个家长及其孩子; 25.盲目迁就家长的不正确的教育要求; 26.在家长面前说同事坏话; 27.对家长说,你的孩子我们没办法教了; 28.带班时玩手机,开小差; 29.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30.损害幼儿园合法利益。 |
|
来自: 莫源秋论幼教 > 《幼儿教师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