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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了新规定,如果婚前男方父母给...

 上善若水和菩提 2020-08-26
《民法典》有了新规定,如果婚前男方父母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女方要求写上自己的名字,男方也照做了。但是结婚没多久就离婚了,即使有女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也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这是因为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就视为对自己孩子的财产赠予,当然也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假如女孩想要分一杯羹,婚前就要说好,该房子是男方父母对两人的共同馈赠,最好有一份书面协议,这就相当于房子是父母对夫妻二人的共同馈赠,也就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了。

不过这样也提醒女方父母,最好也给自己闺女准备一套房子,这样才更有保障。

《民法典》还规定了很多非常人性化的内容,假如离婚后妻子生活困难,但是丈夫经济条件却比较好,丈夫应该给予妻子适当的帮助。

如果妻子向丈夫提出请求,丈夫不愿意提供帮助的话,法院就要介入进行判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当然最好。《民法典》这么规定,也是照顾到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比如一些女性长期作为家庭主妇与社会脱轨,刚离婚的时候有些人找不到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生活困难。而男性因为一直有稳定的工作,所以经济条件比较好。考虑到两人之前的婚姻关系,因此男性给女性提供一些必要的合理的帮助也是应该的。当然反过来如果男性不能正常生活,女性为男性提供适当帮助也是应该的。

从这就可以看出,《民法典》的规定真的非常人性化。除了这些以外,《民法典》的内容还包括买房卖房、签订合同、小区物业管理等非常多的内容,等到明年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等都会废止,一切都按照《民法典》来,所以说《民法典》真的成为了每个人的行为准则,必须要好好了解一下。

建议每个人都准备一本,时常翻阅,好好学习。等到用上的时候,就能多一份从容,少一点慌张。多一点维权的自信,少一点法盲的无知。多学点知识,真的一点都不多余。不然有一天真被人侵权了,自己又啥都不懂,只能干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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