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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发现,谈修养(2)

 眼镜老猪猪侠 2020-08-26

做为根雕艺术家,必需具备可以发现美与不美的修养和素质。

吴冠中先生在他的《艺术散论》文集中有段“美与漂亮”的文字:“我曾在山西见一件不大的木雕佛像,半躺着,姿态生动,结构严谨,节奏感强,设色华丽而沉着,实在美极了!……拿到眼前细看,满身都是虫蛀的小孔,肉麻可怕。我说这件作品美,但不漂亮。….....我见过一件石雕工艺品,是雕大盆瓜果什物,大瓜小果,瓜叶瓜柄,材料本身是漂亮的,雕工也精细。但猛一看,像是开膛后见到的一堆肝肠心肺,丑极了!”吴先生的感受给了我们这样的启发:根雕艺术家如没有发现美、感悟美的能力和修养,那只能算是“寻奇觅宝”的撞大运者了。

我们以往在创作实践和学术 探讨中,总把发现的含义定格在从原始的自然形式中寻找什么“物象”,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这块材料“像什么?”为此有人撰文言如何发现根材中的动物形象,苦心研究了“放置法”(即今天看不出来明天倒过来看),“遮挡法”、“投影法”......这样的创作方式和理念,确是受某些名家的误导,似乎不从树根中发现个狮子老虎、大狗熊的物象来,就不是根雕艺术了。更有人给根艺定下了“三七开”的创作法则。我们的创作方式和理念,被禁锢在某些“范本”和“格式”中,成了公式化、程序化的创作理念,这本是艺术创作的一大忌,我们却津津乐道,这实在应引起我们的反思了。

实际上,对具象作品的发现,根本就用不着如此费力。做为艺形式中发现什么动物吗?有就有,像就像,顺其自然。如非要从自然的形式中寻找个“物象”中,那就走上了创作理念的误区。再者,也从根本上违背了艺术的概念和本质意义。艺术创作的概念应是:依据美学法则,以追求美或更深层次意义上的表现。吴冠中先生在他的文集中说:“但‘像’不一定美。……‘栩栩如生’,几乎成为我们赞扬美术作品的标准了!我并不笼统反对模仿客观外貌真实的栩栩如生的要求,但这不是造型艺术的最高标准,更不是唯一标准。艺术贵在无中生有。”吴先生的感受和对艺术的领悟,也该让我们从事根雕艺术创作者有所启发吧!

发现,在根雕艺术的创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 “慧眼”一自身美学修养和艺术创作理念的提高和更新。对某些从根本上违背美学和艺术规律的“范本”和“理论”,有清醒的思辩能力,跑出俗巢,摆脱公式化谬误的禁锢,依据美学和艺术的基本法则和规律,大胆创新,让根雕艺术奇葩真正在艺术的圣殿流光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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