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榆林市文旅局《关于请求批复“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榆政文旅字〔2020〕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2018年第88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及我委《关于红石峡景区扩建提升项目(余子俊长城文化遗址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18〕301号)要求,为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原则同意所报的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020-610802-88-01-027866)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位于红石峡遗址南、镇北台遗址西,向南延伸至三道沟,与榆溪河生态长廊二期项目北延伸段相衔接。建设内容为新建长城博物馆426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600平方米,停车场4584平方米,场地硬化9001平方米,以及广泽渠优化整治和水磨坊遗址修复工程。 三、项目投资5995.25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四、榆林市文旅局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五、请你单位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后报我委核定初步设计概算投资。 六、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设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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