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4 日 周 一 全文约2400字,阅读约需4分钟。 专注于天然气领域政策与法律的公号,已通过微信原创和赞赏认证。 点击标题下方“天然气与法律”(蓝色字体),和3.5万业内同行一起关注。 作者其他文章:打开微信公众号政策观察菜单——名家专栏集锦 文 / 石芝峰 笔者按:近年来,为了将安全、经济、清洁、便捷的管道天然气惠及更多用户,全国各地燃气公司纷纷对符合管道天然气改造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城中村的居民用户、餐饮用户等进行管道天然气改造,实属一项用户、企业双赢的民生工程。然而,绝大部分燃气公司忽视了某些细节,难以从根源上彻底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致使一些用户存在“同室使用或存放旧气源设施(液化气瓶、液化气灶、液化气热水器)”的乱象,由此引发的燃气事故也时有见诸报端,给相关燃气公司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一、警示案例2017年7月15日晚,深圳市光明新区侨新花园一住房发生燃气爆燃,事故造成4人受伤。事发后,光明新区以及光明办事处相关部门便介入了事故调查。侨新花园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黄女士表示,7月24日下午,光明新区消防监管大队再次到事发地调查,租客、房东以及物管都在现场。南都记者了解到,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已经出炉。据光明新区通报,事发住宅于2015年11月改用管道天然气,但原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胶管还在厨房的橱柜里。爆燃原因初步认定为,在使用天然气灶的过程中液化石油气钢瓶也在开启状态,导致液化石油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遇到火源从而引发事故。来源:南方都市报二、从根源上彻底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 从《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相关规定可知,“指导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并对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燃气公司应尽的责任。然而,在“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的问题上,大部分燃气公司只是流于形式。例如,只是利用入户安检时通过口头或发传单的形式强调用户要及时处理旧气源设施(液化气瓶、液化气灶、液化气热水器),没有进一步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落实。这种流于形式的排查显然不能从根源上彻底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更难以使燃气公司能从实质上履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责任,用户一旦因“同室使用或存放旧气源设施”而引发燃气事故,燃气公司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往往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燃气公司如何从根源上彻底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笔者认为,燃气公司只要进一步认真落实以下常被忽视的这些细节,才能从根源上彻底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从而能最大限度地规避此类事故的责任风险。 (一)改造前做好处理旧气源设施的宣传 在实践中,“改造前做好处理旧气源设施的宣传”这一细节常常被不少燃气公司所忽视。其实,这个细节对后续彻底扫清用户的旧气源设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燃气公司究竟如何在改造前做好处理旧气源设施的宣传?当然,燃气公司要做好这项工作的方法是多样的,但笔者认为现在的网络技术正好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前提条件。比如,燃气公司首先在改造前要认真收集好用户的信息(特别是用户的微信号),然后把这些用户组建成微信群(为了后续便于管理,建议居民用户和餐饮用户分开来组建),最后通过微信群推送宣传素材。这种方式显然是当前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了,值得广大燃气公司借鉴。 (二)通气前落实旧气源设施的回收方案 据了解,当前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的长期回收主要是靠废旧回收行业的人员上门回收,显然这种回收方式不但不合规,也难以从根源上彻底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因此,燃气公司应该在通气前落实旧气源设施的回收方案。比如,燃气公司在通气前应该会同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燃气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邀请有资质的企业在通气后及时进行回收。但是,这个细节长期以来却被大多数的燃气公司或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所忽视,实属令人担忧! (三)首次入户安检时要求用户签“及时处理旧气源设施承诺保证书” 首次入户安检是彻底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的关键时间。然而,从当前首次入户安检的实践中看,大部分燃气公司的入户安检员在要求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及时处理旧气源设施的问题上,往往只是通过口头或发传单的方式强调,这种方式往往难以从根源上彻底扫清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的旧气源设施。因此,燃气公司应该在首次入户安检时要求用户签“及时处理旧气源设施承诺保证书”,这样不但更有约束力去要求用户主动及时处理旧气源设施,也是燃气公司履行责任的有力依据。笔者认为,如果燃气公司能做到在首次入户安检时要求用户签“及时处理旧气源设施承诺保证书”这一步,即使用户因“同室使用或存放旧气源设施(液化气瓶、液化气灶、液化气热水器)”引发燃气事故,燃气公司也会因尽到了责任能最大限度地规避了责任风险,即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四)通气首年要增加入户安检的频率 在实践中,有些用户老是认为旧气源设施可以再用,处理了可惜;有些用户甚至打算留着所谓的停气备用。这些用户安全意识淡薄,很难说服他们主动去及时处理旧气源设施,燃气公司应该从前面所做的工作中排查,对这类用户要登记造册,加强监管,而在这类用户中餐饮用户理应是监管的重点。从当前的现状看,对付这类用户的最好方法只能是“守株待兔”,即对这类用户在通气首年要增加入户安检的频率,让他们知难而退。值得提及的是,一旦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这类用户有不及时处理旧气源设施的现象要及时处理,必要时会同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旧气源设施进行没收处理或依法依规进行停气整改。 三、结束语 “同室使用或存放旧气源设施(液化气瓶、液化气灶、液化气热水器)”的乱象是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应当引起广大燃气公司的高度重视!在日常监管瓶装气改管道气用户中,只有广大燃气公司能重视并落实综上所述常被忽视的这些细节,才能从根源上彻底扫清这类用户的旧气源设施,最大限度地规避因用户“同室使用或存放旧气源设施”而引发燃气事故的责任风险。 好 坚持发文不易,看完右下角好看鼓励 ------------------------------------------------------ *更多公号精华文章,请直接点击: *阳光所天然气专业律师团队介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