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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赠与、遗嘱、买卖过户的那些事儿,相关知识你都get到了吗?

 昵称69973406 2020-08-27

郑大妈近期总睡不好觉,她在发愁如何处理她名下房子事宜。

究竟怎么回事呢?前几月邻居王大妈突发心梗离世,其子女对王大妈生前遗留的一些财产在继承分配问题上闹了些不愉快,郑大妈看在眼里,心里暗想自己应该早日作安排,免得今后孩子们为财产事宜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虽然四个孩子都挺孝顺,但因三个孩子都在外地,只有一个小女儿在身边,平时生活全靠在身边的小女儿照料,郑大妈心想着,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子要给小女儿。

身边的朋友有的劝她赶紧把房子给女儿,说遗产税可高了;有的说可千万别给,万一给了后,房子让女儿给卖了,自己以后没地住怎么办……

郑大妈也发愁了,不知如何办理才好,趁着公证处在自家小区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宣传活动时,把心中的疑虑一股脑就跟公证员述说开了。

郑大妈的疑虑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自己的财产要过户给孩子,可怎么给,什么时候给,哪种方式最省钱、哪种方式对自己最有保障,过户方式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意义也不同,来,听听公证君如何说:

一、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赠与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依法定方式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并在其死亡时生效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根据其亲属的家庭条件、履行赡养义务情况等因素决定其个人财产由谁继承及继承多少,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立遗嘱人有生之年对遗嘱财产可以继续处分,且对所立遗嘱享有变更、撤销权。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世时,财产的所有权还是属于立遗嘱人,从而能更大地保障立遗嘱人的居住生活条件。

订立遗嘱属于个人行为,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根据其真实意愿前往公证处订立遗嘱,对自己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在其百年后如何处分通过遗嘱予以安排。也就是说父母订立遗嘱,不需要经过子女同意;丈夫或妻子订立遗嘱,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此前受传统观念影响,有不少人认为立遗嘱不吉利,而近年来,随着家庭财产持续增长,财产纠纷案件增多,社会观念也随之进步,人们对遗嘱的接受和认可程度越来越高,立遗嘱处分财产的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

三、买卖过户方式:如果双方采用金钱对价方式,则父母可以通过买卖过户的方式将不动产移交给子女。

提示:1、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买卖交易过户方式所取得的财产,若夫妻双方无特殊约定,则一方或双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有。遗嘱或赠与中,房屋所有权人明确指明只归受益人(受赠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那么所得财产将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2、目前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但是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不动产再次转让的,如果不是卖方名下唯一的,则国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赠与、遗嘱、买卖,哪种过户方式最划算,得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综合考虑,合理计算,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处理和安排。郑大妈听完公证员的细心解释后,频频点头,相信郑大妈心里已经有了满意的处理方式了!

稿件来源 | 中国公证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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