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作为古代庞大的系统选官工程,其考试程序也在经历不断变革,到明清时期演变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的考试程序。 科举考试程序均大体分为地方考试和京师考试。唐及五代称“解试”和“省试”;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创立殿试,形成“解试”、“省试”和“殿试”三级考试制,并为后代所沿袭。元明清各朝改称为“乡试”、“会试”和“殿试”。 封面图为建于清代的“当湖书院”,属于嘉定孔庙的建筑,这里展出的是中国科举制度“科举考试程序”方面的内容。 童试即童生试,是明清两代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是读书士子的晋升之始。应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童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即可进入所在地的府、州、县学为生员,俗称“秀才”。 乡试是地方考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三场,每场三日。本省生员经科试合格,方可应试;贡生、监生柯直接参加乡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使会试未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在乡试的次年,举人汇集京城,先由礼部举行会试,取中者为贡士。会试后,贡士再参加皇帝亲自御殿复试、决定等第的殿试。依成绩分三甲,殿试第一甲第一名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第一名称“金殿传胪”。第二名称“玉殿传胪”。 送子赶考 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科举考试由礼部掌管,开始建立贡院,明代贡院形制已经规范化,清代沿用不变。图为长安、顺天、广东、定州、江南贡院。 各地贡院及有关考试夹带惩处图 苏州贡院图 贡院内的考间十分狭小,能有效防止考生作弊。 考生在考间考试 考生在考间考试 考生在考间考试 清代举子赶考的用具考箱、考篮。 清代“纸夹带条”(左)。“夹带”,俗称“小抄”,自古有之。清代对夹带考生惩处严厉,不仅驱逐出场,而且革除功名,取消终生应试资格。清代举子赶考的工具,八股文手抄本(右)。 清代丝绸夹带,长96厘米,宽42厘米,上面抄写50篇文章。 清代麻布坎肩夹带。这件麻布中式坎肩,长50厘米,宽55厘米,前后均密密麻麻写满了蝇头小楷。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湖北提督学院科场条例(院试考试条例) 清光绪二十年(1894)会试第三场题目 历代状元榜 清代“宴会盛仪”。放榜后,文科由礼部主办“恩荣宴”,武科由兵部主办“会武宴”,场面热闹非凡。 清光绪十二年(1886)“鼎甲游街”。传胪盛典后,状元、榜眼、探花三鼎甲插花披红,由鼓乐仪仗簇拥出正阳门,跨马游街。 清代文官补子。补子即官服图案,清代官分九品,各品又分正、从两级,共十八级。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为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为正七品,进士为从七品。 衣锦还乡 |信|江|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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