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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丨财经法规-关于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

 瑞海836 2020-08-28

我爱会计

很多小伙伴在后台问我关于票据的提示承兑,提示付款问题,今天琥珀酱给大家总结一发~不要搞混咯。

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的区别

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是提示要承诺兑现,一般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如果付款人拒绝承诺到期付款,就是拒绝承兑,那么持票人可以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提示付款是到了时间点付款的意思。就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拿着票据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承兑相对于付款来说是汇票最终兑现过程中的先行程序,而当付款人承兑之后就是承兑人,成为票据关系中的主债务人,承担绝对的付款责任。因此,承兑人一般是付款人。

期限

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是从开票日期开始计算,经过一段时间后要付款也就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

便于记忆的小例子

甲1月1日开具一张票据,在票据上记载“出票后1个月付款”,那麽票据到期日就是“出票后1个月”,即2月1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是从付款方见到票据后才开始计算定期。这里的起算日是见票日。 

便于记忆的小例子

甲1月1日开具一张票据,在票据上记载“见票后1个月付款”,持票人在2月1日去提示承兑(见票就是提示承兑),那麽票据的到期日是“见票后1个月”,即3月1日。(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关于票据承兑和付款期限,可以参照下面的表格来记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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